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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近親親屬——父或母申請移民,獲得批準後,其父或母才有資格進行海外美國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居住。
【法源依據:】 INA §101(b)(2) & (c) (2) ,8
USC§1101(b) (2) & (c) (2) INA § 201(b)(2),8 USC §
1151(b)(2)
【申請注意事項:】 1.美國公民申請父母任一方移民時,另一方不能跟隨,需另外提出申請。 2.美國公民的父母移民申請得到批準後,無需等待配額排期即會進行海外領事館簽證辦理。 3.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尤其當美國公民是其父親的非婚生子/女或是其父母的養子/女時,需在一定條件下才有資格為父或母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