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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獲得批準後,其兄弟姐妹才有資格進行海外美國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居住。
【法源依據:】INA § 203(a)(4),8 UCS § 1153 (a)(4)
【申請注意事項:】 1、配額排到時,主受益人可能已離開原來的國家,案子需要轉到現居住國美領事館進行親屬移民簽證辦理。 2、在申請批準,等待配額期間,如果申請人死亡,可以另外尋找替代擔保人。 3、如公民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時,其配偶或小孩沒有跟隨,在公民兄弟姐妹移民申請獲得批準後,可尋求跟隨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