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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在校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研究人員以及具有碩士(包括在美國以外拿到的學位)或碩士以上文憑的學者和研究人員,特別是所學專業是醫學、醫藥、材料、生物、化學、物理、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環境工程、土木工程、能源、電力、通訊、地質,以及許多跨傳統專業的新興專業人士,其工作、資歷和成就符合美國的某項國家利益,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不需勞工紙的申請。
【法源依據:】 INA§203(b)(2)(B),8U.S.C.§1153(b)(2)(B); 8C.F.R.§204.5(k)(4)(ⅱ); INA§203(b)(2),8U.S.C.§1153(b)(2);8C.F.R.§204.5(k); 8C.F.R.§204.5(k)(2); 20C.F.R.
§656.22 8C.F.R.§204.5(k)(3)(ⅱ)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申請人的工作領域是有很高的“內在的優越性”; 第二:申請人將來對美國的貢獻必須是
“全國性的”; 第三:申請人要證明如果辦理勞工應聘的程序,將對美國家利益有負面的影響。 2、如果申請人是外籍醫生,則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醫生同意在指定的衛生職業短缺地區(HPSA)或退伍軍人管理局(VA)醫院全職工作,並且 (2)
聯邦機構或公共衛生署裁定該醫生的工作符合公共利益。 但是,該醫生仍然不符合條件申請移民簽證或身份調整,除非他/她作為醫生在短缺地區或VA醫院擔任全職工作總共滿五年。 3、如果由雇主為受益人申請,那麼申請人要提供足夠的材料來證明雇主有支付薪水的能力,最基本的證明有年度報告,聯邦稅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的複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