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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投資移民受益人在其條件式移民身份2年期限到期前的90天內需向移民局遞交去除條件的申請,得到批準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否則將失去綠卡身份。
【法源依據:】 INA § 237 (a)(1)(D)(i),8 USC § 1227
(a)(1)(D)(i), INA § 216A, 8USC § 1186 8 CFR § 216.1, 8
CFR § 216.2, 8 CFR § 216.6,8 CFR § 235. 11
【申請注意事項:】 1、提交申請應該在條件式身份滿兩年前90天內。如果外籍投資者沒有在該段時間內申請去除條件式,將會收到身份終止通知和出庭通知,驅逐程序開始。 2、如果外籍投資者符合去除條件式的條件,即使他/她在持條件式身份的2年內死亡,其配偶和子女也仍可以去除條件式身份。 3、外籍投資者提交申請時不一定就必須待在美國。但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時移民局要求面談,就必須返回美國親自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