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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投資移民申請獲得批準之後,投資人及其配偶、21歲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國境內進行調整身份。
【法源依據:】 INA§245(a),INA§245(i),The Legal
Immigration Family Equity (LIFE) Act Amendments,1997
“Grandfathering”
【申請注意事項:】 1.盡管投資移民現在沒有配額限製,但仍要等到申請批準後才能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而不能在遞交移民申請的同時遞交調整身份申請。 2.最好在入境美國60天後提出調整身份的申請。以免被認為不誠心的使用非移民簽證。 3.在申請調整身份的同時,受益人還可以遞交工作證申請和提前離境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