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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美國公民有資格為其子女申請移民,但其21歲以上未婚子女和已婚子女都需要等待配額。只有在移民配額排到時,才可以為其進行境內調整身份或者開始美國海外領事館簽證辦理。一旦通過,美國公民子女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在美國居住、工作、或學習。
【法源依據:】 INA § 101(b)(1) & (c)(1) ,8 USC §
1101(b)(1)& (c) (1),INA § 201(b)(2),8 USC §
1151(b)(2),INA § 203(a)(1),8 USC § 1153(a)(1),INA §
203(a)(3),8 USC § 1153(a)(3)
【申請注意事項:】 1、美國公民為其21歲以上未婚子女申請移民時,如果21歲以上未婚子女曾結婚,但申請移民時已離婚,並有子女,子女可以跟隨; 2、美國公民為其已婚子女申請移民時,其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跟隨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