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 Law--稅法|稅款妥協|稅務抵減|稅務減免|免稅額|免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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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妥协
  
  

       美国税务局还有权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纳税人所欠的联邦税务给予妥协。税款妥协(offer-in-compromise)是纳税人与国税局之间达成的减免纳税人纳税责任的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国税局有权减少纳税人税额,纳税人可以不用按照规定的完全税额缴纳税款。

       在纳税人和国税局达成协议之后,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为等于或者大于他合理征收潜力(reasonable collection potential (RCP)),合理征收潜力是指根据纳税人现在拥有的资产加上将来的可能收入,对于其纳税额进行合理的估算。

国税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会接受纳税人的OIC申请:

  • 对评定税额的正确性存在疑问;

  • 对税额的可征收性存在疑问,即对纳税人能否全额缴纳税额存在疑问;

  • 有效税务管理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税额准确性和课征收性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纳税人表明税额的征收将导致经济困难或是不公平的,税务局可以允许纳税人提出妥协协议)。特殊情况(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纳税人遭遇特殊情况,如果要全额缴税会对纳税人造成极大困境,或者对纳税人不公平,不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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