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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區域中心項目申請手續和移民局審批流程
流覽次數:5050    添加時間:2013/12/30    來源:美國法律聯營網

截止到2013年12月1日,美國移民局(USCIS)已批准了400個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用於EB-5投資移民。移民局網站公佈的區域中心名單列表:
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immigrant-investor-regional-centers

本文USLawChina主要介紹大家關心和希望瞭解的區域中心申請流程以及移民局審批流程。

區域中心申請,首先需要個人或在美商業實體向移民局USCIS遞交I-924表格申請創建EB-5區域中心,或者修改之前的申請內容。移民局對某區域中心專案的商業計畫及相關的計量經濟模式、所在地、擬議的就業機會創造等審核後,認為該投資項目符合法定的“實驗性投資專案(The Immigrant Investor Pilot Program)”的要求,從而批准。I-924批准後才可以接受外國投資者的資金來成立專案。
USLawChina已經公佈移民局已經批准的這些區域中心資訊和網址,分州整理,儘量做到資訊公開透明,便於讀者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點擊查看:
http://www.uslawchina.com/EB_news.asp

其次移民局要求區域中心每年通過遞交I-924A表格報告年度營運和財務狀況。移民局規定區域中心只能在申請中指定的區域和行業來運營。移民局的檔顯示,通常區域中心會向外國投資人收取2.5萬至5萬美金不等的行政管理費用,用於旅行支出、市場行銷、成立專案有關的法律費用以及銷售傭金。

接著就是大家所熟悉的I-526以及I-829申請。投資人向移民局申請I-526和領事館簽證處理程式,申請成功後拿到2年條件式綠卡。兩年屆滿前90天,若對區域中心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I-829去除條件式,而獲得正式綠卡。

以下USLawChina為大家介紹移民局USCIS對EB-5類投資移民-區域中心專案的基本審批流程:
1. USCIS收到EB-5申請;
2. 自動核查申請中是否存在欺詐、安全問題(Automated Check);
3. USCIS移民官復查申請;
4. 經濟學家復查申請;
5. 如果懷疑申請有欺詐、安全問題,USCIS會將申請送至當地有關部門核實;
6. USCIS向專案方/申請人要求更多證明材料;
7. USCIS決定拒絕或批准該申請;
8. 如果拒絕,項目方/申請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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