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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專利發明家免補件7天獲批EB-1A傑出人才移民
流覽次數:2935    添加時間:2017/9/30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申請人:工程學學士 周先生
專業才能:專利發明
最高學歷:學士學位
申請類別:EB-1A 傑出人才
審理時間:7天批准
移民局批准通知:

 
基本情況:
周先生致力於公共衛生領域的專利發明,發明1項消毒設備並擁有9項專利。為了將自己的發明和公司推廣至國外,計畫移民美國。周先生2015年已經投資了50萬美金辦理EB-5投資移民,在等待過程中,他逐漸意識到EB-1A的移民似乎更適合他,之前曾找其他仲介評估自己的EB-1A申請,但有的表示他的情況未達標,或者把握不大,因此一直猶豫不決。2017年初,周先生就自己的情況和問題,詳細諮詢了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Law Firm),經評估,臧迪凱律師團隊認為周先生條件經過梳理,滿足EB-1A傑出人才移民條件的可能性很大,值得申請,周先生于2017年4月委託我們。經過將近4個月的準備,臧迪凱律師團隊向移民局提交了超過1000頁的證明材料,7天後周先生成功獲得了EB-1A(傑出人才移民)申請批准,未要求補件(RFE)。
 
本案難點:
• 儘管周先生曾多次獲獎,但是獎項大多是十年之前的,距今已經有很長時間,在EB-1A要求的“持續性”上十分不利。此外,他所獲得的獎項最高是省級,沒有全國性大獎,而且大部分獎項都是頒發給他的同一項發明,不具備獎項類別的多樣性。
• 周先生具有許多協會的會員資格,但這些協會大多沒有很高的准入標準,因而很難證明周先生是因為其在領域內傑出成就而加入這些協會。
• 周先生擁有多項專利和科技成果鑒定證書,都來自於同一台機器的發明,很難證明這一台機器的發明代表了其在公共衛生領域內擁有超越一般同行的傑出貢獻。
• 周先生擁有自己的科技公司,但無法證明其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在領域內知名機構中擔任領導職務。
 
成功關鍵:
關鍵一:證明獎項重要性(Prize/Award):周先生近十年並沒有符合要求的獎項,我們所遞交的文件多為他在十年前獲得的獎項。 因此,我們提交了證明該些獎項性質的文件,證明了其所獲得獎項多為產品終身成就獎,含金量很高並且不可重複獲得。此外,周先生的所有獎項都是針對同一項發明的,我們提供了檔以證明該項產品對公共衛生領域具有重大意義,以證明偉大的產品值得被不停地稱讚。
 
關鍵二:專業協會會員資格(Membership):周先生是多個專業協會的會員,這些專業協會大多沒有很高的准入標準,因此我們提交了由協會官方出具的推薦信,以證明周先生在該協會的行業範圍內具有傑出成就。
 
關鍵三:傑出貢獻(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周先生發明創造的消毒設備同時獲得多項專利和科技成果鑒定書,並得到了權威媒體的多次報導和學術報告的多次引用。我們還提供了公共衛生領域內多方企業與該項發明專利的使用許可協定,並出具了行業內龍頭企業的推薦信,以證明其優秀的發明可以直接代表周先生對整個行業的傑出貢獻。
 
關鍵四:知名機構的領導(Leadership):為了證明周先生自己擁有的科技公司在行業中屬於知名機構,我們提交了包含周先生的公司所運營的產品在內的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書等文件,並提交了許多關於公司及公司產品的獲獎證明。
 
案件結果:
儘管周先生先前非常擔心自己僅有一項發明是否能夠滿足移民局的要求,但在臧迪凱律師團隊的堅持和認真準備下,周先生的EB-1A傑出人才移民遞件後7天就迅速獲得了移民局的批准,未要求補件。
 
客人獲悉後十分開心,衷心感謝臧律師及其團隊對自己申請案的堅持,使得自己可以在美國開啟新的發明創造之路。
 
臧律師點評:
EB-1A傑出人才移民申請有其獨享性,不需要在美國有雇主,可以自己提出申請,目前沒有移民排期,申請人無需排隊,全程辦理週期短。
 
USCIS在評估申請人是否屬具備傑出能力時,通常使用2步分析法
 
1)是否滿足基本的“十選三”or一次性的國際性大獎:
 
十選三”標準包括: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
4. 評審所屬行業內他人工作;
5. 在本行業內有重大貢獻;
6. 著作在國內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藝術展覽中展出;
8. 在知名機構/團體中擔任領導或要職;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
 
2)綜合評判:
• 申請人是否屬於行業領域內小範圍的頂尖人才;
• 傑出具有持續性;
 
3)此外,申請人還需要證明:
• 來美國後有意繼續在你所屬的專業領域工作、並且將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
 
更多資訊,歡迎收聽臧律師網上講座《EB-1A傑出人才移民成功秘訣》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850000180022086
 
如果您通過自我初評,歡迎您和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聯繫。
 
(注:為保護隱私,案例中涉及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專注于移民,商業,家庭案件,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美國律師協會成員,曾獲得調解與仲裁研究生證書,能夠使用流利的中英文進行交流。T&A律師事務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成立至今超過30年(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幫助世界各地無數企業家,投資人,公司成就美國夢,在美國和亞洲建立了良好的聲譽。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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