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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離婚相關問答及操作指南(一)
流覽次數:5882    添加時間:2018/6/27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1. 探視權Visitation Rights
探視權是指法庭授予無生活監護權的父母一方的、對其子女進行經常性看望的權利。通常情況下,只有在法庭審理案件後認為進行探視會嚴重危害子女的身體、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時,才會拒絕授予無生活監護的父母一方探視權。

2. 無爭議離婚或協議離婚Uncontested Divorce
無爭議離婚,又可稱為協議離婚,是指非提請離婚一方配偶在接收到對方配偶送達的法庭傳票和離婚申請書後,並沒有針對該離婚申請向法庭提交任何正式的答辯書提出異議,法庭因而自動准予提請離婚一方配偶的離婚申請的法定離婚程序。通常情況下,當夫妻雙方就與離婚相關的所有事項達成協 議時,便可適用該無爭議離婚程序解除婚姻關係,因此,有時,當事人雙方根本無需均到庭參加訴訟。

3. 一般共有Tenancy In Common/Tenants In Common
一般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可以共同擁有某項財產的產權所有形式,在一般共有制下,當財產所有人一方死亡時,屬於該方當事人的財產份額可根據其自身意願進行繼承。在美國某些州,除非當事人作出書面約定,否則,將法定地認為其財產所有形式為一般共有。

4. 整體共有財產Tenancy By The Entirety
整體共有財產是一種僅適用于已婚夫妻的聯合所有財產形式,這種財產所有制形式與聯合均有制(Joint Tenancy)非常相似,同樣包含有生存配偶的繼承權,也就是說,當夫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生存配偶將取得該項財產的所有權,但這種財產所有形式在美國僅有半數州適用。

5. 臨時禁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
臨時禁止令是指在權利受侵害一方當事人出庭參加法庭聽證會後,法庭根據該當事人要求而下達的命令侵權一方當事人停止騷擾或侵害的法庭指令。法庭一旦下達臨時禁止令,便會舉行第二次法庭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並決定是否將臨時性禁止令變更為永久性禁止令。雖然臨時性禁止令通常並不能阻止侵權一方當事人實施暴力侵害等行為,但此時被侵害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臨時禁止令尋求警方的保護。

6. 有形動產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
有形動產是指可以感覺或觸摸的、並且可以移動的財產,如傢俱、汽車、珠寶以及藝術品等,但是現金和經常帳戶並非有形動產,但對於電腦資料是否有形動產,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

7. 生存配偶Surviving Spouse
生存配偶即是指寡婦或鰥夫。

8. 法庭傳票Summons
法庭傳票是指由原訴人(Plaintiff)準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Defendant)其被起訴資訊的法定文件。通常情況下,法庭傳票要求答辯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檔作出回應,或在小額錢債法庭中,該答辯人可以僅在法庭傳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參加法庭聽證審理,同時答辯人也可選擇對法庭傳票不作任何回應,即任由法庭下達缺席判決,但其需要承擔輸掉該訴訟的風險。

9. 簡易離婚Summary Dissolution
簡易離婚是指無需通過法庭的聽證審理即可獲取離婚判決的法定程序。因此,與普通離婚(Regular Dissolution)比較起來,簡易離婚比較簡捷、經濟,但是並非所有的當事人都可以選擇簡易離婚程序來解除婚姻關係,因為簡易離婚程序不僅存在嚴格的適用條件,同時該程序也存在諸多的限制之處,如簡易離婚程序對當事人婚姻存續期間、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和婚姻財產都具有嚴格的限制,同時,選擇建議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必須放棄獲取配偶贍養費以及其他法庭指令的權利。

10. 分割監護權Split Custody
分割監護權是指當分居或離婚的父母雙方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時,將每個子女的單獨監護權分別授予父母雙方的子女撫養安排,比如,一對父母擁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那麼在該夫妻離婚時,由女方獲取對女兒的單獨監護權,而由男方獲取對兒子的單獨監護權,這種子女撫養安排就是分割監護權。但是,法官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採取這種子女撫養安排,因為這種方式會使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開,可能會違背子女的最大理由原則。

11. 單獨監護權Sole Custody
單獨監護權是指在父母雙方分居或離婚的情況下,僅由一方父母享有對子女的生活和法定監護權,而另一方父母享有對子女的探視權(Visitation Rights)的子女撫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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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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