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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時期的美國F-1學生簽證申請注意事項,及案例分析(上)
流覽次數:4038    添加時間:2019/5/20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文章內容涉及:
1. 特殊情況下的F-1學生簽證申請?
2. 在美國轉F-1學生身份注意哪些?
3. F-1畢業後的去向。

一、獲得F-1學生身份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將在美國從事的必須是學術性(Academic)學習
在學院、大學、神學院、音樂學校、學術性高中、小學或其他學術性機構就讀或參加語言培訓計畫都符合“學術性”學習的要求。“學術性”學生可以攻讀學士、碩士、博士或其他研究生水準的學位,或參加博士後學習。
 
2. 申請就讀的學校是經美國國土安全局批准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
只有經美國國土安全局(DHS)批准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才有資格向申請人發放I-20表(即F-1學生資格證書)以證明入學資格。美國領事館在處理F-1學生簽證申請時,會把I-20表視為學校被國土安全局批准的證明。
 
3. 在公立學校就讀必須遵循相關規定
外籍學生無法持F-1學生簽證就讀美國公立小學,或受政府資助的成人夜校。另外,美國法律也對外籍學生持F-1簽證就讀公立中學(九年級到十二年級)做出了一定限制:時間必須是在12個月以內,同時必須支付全額學費。以F-1身份就讀於私立學校,而後轉學至公立學校或公辦成人教育計畫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將導致F-1學生被驅逐出境。因這種行為被驅逐出境的外籍學生五年內不可再次入境美國。

4. 必須在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
一般而言,外籍學生如果註冊入學是為了在正常時間內修完獲得學位所必修的正常科目的課程,就必須進行全課程學習。

5. 精通英語或參加英語語言課程以加強英語能力
學校必須在I-20表格上證明下述內容中的一項:
• 學生符合該學校對英語水準的要求(通常要通過英語入門考試,如TOEFL考試);
• 學生將要學習的課程的教學語言是該學生所精通的語言;
• 學生將進行全課程學習,包括學術性課程和英語教育;
• 學生參加以語言培訓為內容的全課程學習。

儘管領事館官員可能會測試學生的英語語言能力(這種測試通常包括與學生用英語交談,或讓學生用英文朗讀書本或I-20表格上的段落),但是學校的證明通常足以表明學生的英語水準。
 
6. 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在美國學習期間的全部開銷
很多學生由於不能滿足這一要求而被拒簽。學生必須證明目前他/她有足夠的資金以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包括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在不工作的前提下,學生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完成學業所需費用的證明文件是申請學生簽證時需提交的一份主要支持文件
 
7. 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住所並計畫在完成學業之後離開美國 
申請人的“真實的非移民意圖”無疑是領事館官員在審核學生簽證申請過程中最為關注的一個要素。很多領事官員坦言,他們認為相當一部分學生簽證申請人去美國的目的是最終在美國工作並獲得綠卡。對於已經申請了移民(例如EB-5) 的主申請人或家屬而言,F-1學生簽證就變得比普通的困難。
  
8. 入境後必須在F-1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
外籍人士以F-1身份入境美國後必須在其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被豁免持簽證入境的F-1學生應當在他的I-20表格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因此,取得F-1簽證後,學生如果更換了學校,必須憑新學校發放的I-20表格辦理新的F-1簽證。
 
F-1學生入境後,如果不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註冊,將被視為不符合身份,不被給予任何寬限期(grace period) ,需立即離境。學習開始後,如果教育計畫不適合學生,指定學校負責人會批准學生退出課程學習。此種情況下,外籍學生有15天寬限期用於旅行和離境。未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的F-1學生沒有轉學資格,必須申請恢復身份(reinstatement)或回國辦理新的F-1簽證返回美國。

二、在美國境外使領館申請F-1簽證
申請人在準備好所需材料後,向領事館提交申請,預約面談。
 
很多簽證申請人一想到面談就緊張,因此事先要有充分的準備,掌握回答面談技巧,以幫助面談的順利通過。

領事館官員較注重的一個問題是你完成學業後是否會回國。建議:事先瞭解你赴美所學專業在本國的發展前景,和本人回國後的工作前景。對於在美國停留時間較長或已經辦理了移民的申請人,有哪些注意事項和經驗可借鑒?

案例分享:
B1/B2多次遭拒,成功申請F-1簽證赴美留學
李先生,來自香港,B1/B2頻繁來美國,還曾延期了一次。2017年入境時因為嚴重的移民傾向被撤銷簽證,之後兩次再申請B1/B2均被拒。之後申請到了南加大的MBA,我們指導他準備充足的財力證明、回香港的牢固約束力、之前在美國多次停留的解釋,3個月內成功申請到F-1學生簽證。

機場遭遣返,如何重獲F-1簽證赴美深造
吳先生,國內本科畢業工作兩年後,申請去美東一所知名大學讀碩士。2015年獲得B1/B2簽證,曾短暫赴美兩次;後來又F-1去讀語言學校;2017年再次用B1/B2簽證入美時,被海關發現:在美國有女友、只有單程機票、國內已辭職、攜帶簡歷、畢業證書、出生公證,而且筆錄問答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海關認為他想來美國工作或定居,最終原機遣返並取消了B1/B2簽證。

這個更難,因為CBP筆錄中有很多不利內容,我們幫他一一解釋,澄清其中的誤會,並挖掘他有利的一面並充分展示,打消簽證官對他的懷疑,2個月內加急面談最後獲得F-1簽證去美東讀書。

已經辦理了EB-5,如何獲得F-1赴美就讀
另外一位客人,劉先生30歲,  2016年父母幫他一家申請了EB-5投資移民,劉先生曾留學歐洲,2018年決定要赴美深造,申請了洛杉磯某大學的金融碩士。他英文沒問題,主要是擔心移民影響到這次赴美留學。我們指導劉先生如何解釋移民和留學的關係、目前排期等待的預計時間、加強回國約束力,證明當下留學的必要性,課程結束後會回來繼續等排期,從而說服領事館發放簽證給劉先生。同時劉太太和小孩也獲得F-2赴美陪讀。

簽發簽證:
F-1簽證的最長有效期為60個月,領事官員有權限制簽證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數。中國學生大多數是收到5年多次入境的簽證。
 
領事官員發放簽證後,會將I-20表格返還給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從領事館取回I-20表格,因為入境美國時必須向移民官出示I-20表格,即使護照內含有F-1簽證。

120天規定:F簽證只能在I-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120天內簽發。

30天規定:所有獲得F或M學生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之前30天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注證持有人有可能會在入境口岸被拒絕入境。若你I-20上記載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你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請要求你的學校或主辦單位在SEVIS系統裡更改該日期。

注意:特別“敏感專業”留學生簽證
美國國務院方面稱,從2018年6月11日起,在機器人、航空和高科技製造等領域就讀的中國研究生或博士生,根據領事官的裁定,可能只能獲得有效期為一年的學生簽證。這意味著,如果他們在一年後離開美國,不管是回國,還是去其他國家參加學術會議,都必須重新申請。

不少理工科學生在2018年底回國續簽時遇到了審查。

FY 14~18美國駐中國領事館發放的F-1簽證數量:

*依據美國國務院網站的簽證統計数据

這些数据顯示,2018年財年中國學生的F-1簽證比2015年財年減少17多萬張,數字驚人。

2019年1月-3月中國使領館發放F-1簽證數量:

*依據美國國務院網站的簽證統計数据

針對F-1簽證問題,我們後續文章還會再介紹相關資訊。
 
在我們DIY平臺
http://www.usldiy.com/可以閱讀相關操作指南:
F-1學術性學生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F-2:F-1配偶及子女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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