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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疫情困境中的小公司L-1補件如何回應?
流覽次數:3361    添加時間:2020/11/27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年份:2020
國籍:中國
中國母公司:成立於2009年,員工50人
美國分公司:成立於2016年,員工12人
公司行業:電商銷售
受益人(外籍員工):沈先生
職位:總經理

時間點:
03/2020  遞交L-1A第二次延期申請
04/2020  收到補件通知(RFE)              
08/2020  遞交L-1A補件資料和說明
09/2020  L-1A延期批准

難點:
• 美國公司規模小,員工12人,難以體現L-1A高管管理職能;
• 美國公司人事變動幅度大,需要進行解釋說明;
• 美國公司盈利少,員工薪水偏低,難以從薪資角度證明高管職位;
• 疫情影響之下,公司經營陷入低迷,回應補件更加困難。
 
背景簡介:
沈先生于2009年在國內創立了一家電商公司, 2016年赴美註冊成立了美國子公司,委託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辦理初次L-1A跨國公司經理申請1年順利獲批。
 
此後,美國公司也繼續委託委託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辦理沈先生L-1A延期2年,以及EB-1C綠卡申請,均順利獲批。但由於EB-1排期進度緩慢,沈先生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遲遲未排到,今年初只好遞交第二次的L-1A延期申請。
 
作為一家初創小微企業,美國公司人事變動幅度大,財報盈利少,且員工薪水普遍較低。所以儘管沈先生的EB-1C綠卡申請已通過,但移民局仍舊針對這次的延期發出了補件通知,要求證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前景、支薪能力、以及沈先生的高管職位和職責。
 
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接到補件通知後對症下藥,立即與美國公司開會討論補件方案。時值疫情,移民局寬限多給予60天的時間來準備補件材料。我們指導客戶利用這段時間,穩定公司架構、減少人事變動、適當調整部分員工的薪水與福利,更好應對補件。
 
成功關鍵:
關鍵點1:利用資料整理時間線,體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前景;針對薪資質疑,作出適當調整和合理的解釋
因為美國公司人事變動頻繁,移民官很難從純文字中快速提取資訊。於是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商業團隊製作了一系列資料表格,整理出人事變動的時間軸,清晰羅列出各時期員工名字、職位、薪資等資訊使移民官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表格所呈現出的趨勢總體向好,可以明顯看出儘管在疫情的陰霾之下,這家小公司仍沒有辭退任何一名員工。不僅如此,公司也在能力範圍內,為大家的薪資和福利做了合理的上調,為員工減輕疫情期間的經濟負擔。並且針對移民局質疑公司員工薪資普遍偏低的問題,我們具體瞭解公司的政策後,利用了今年補件期限增加60天的時間優勢,協助公司優化員工結構,區分了全職、兼職員工和外包合同工,與市場同類崗位的薪資進行對照,向移民局作出了合理的解釋,讓移民局瞭解不應僅根據W-2和941表格上的數位來做判定。
 
關鍵點2:明確沈先生與下屬的工作職責,突顯高管地位
該申請的另一難點,在於公司規模小,4年來員工人數一直不見漲。在補件信裡,移民官提到需要明確沈先生的職責範圍。因此,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 決定從以下三個角度入手,證明沈先生的高管職能:
1.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儘管美國公司人數少,但重要職能部門都有。我們列出部門經理的職責範圍,顯示各經理負責部門日常事務管理,因此沈先生不需要監管基層員工和合同工。通過遞交部門經理的工作報告、部門運營計畫等工作成果,體現出部門經理職責已具備專業難度,側面突出沈先生在整個公司的高管地位;
2. 通過遞交資料圖表,向移民官展示公司架構:儘管員工人數少,但層級區分大,級別越高的員工,負責的工作職責難度越大。沈先生作為公司總經理,其職責是最專業、複雜的;
3. 最後,我們結合了公司發展需求,指出沈先生對公司今後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影響。通過遞交商業計畫和合作夥伴的推薦信,證明沈先生作為這家公司的高管,將為美國社會創造更多的工作崗位和經濟效益。

案件成果:
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於2020年8月遞交補件材料,2個星期後收到申請批准的通知。沈先生得知這一好消息後非常激動,他表示自己接到補件通知後很驚慌,沒想到EB-1C綠卡申請都批准了,移民局還會刁難L-1A延期,且疫情之下,公司運轉確實艱難,實在不知如何應對補件要求。沈先生特別感謝臧律師團隊全面指導他如何抓住移民局多寬限的60天補件時間,來調整公司更好的準備材料。
 
律師點評:
現階段,移民局針對L-1A的審批要求也愈發嚴格,證明高管職責和公司支薪能力成為兩大常見的補件理由,對於L-1小公司來說,無論是初次申請,亦或是延期,都應更加明確調派高管的工作職責。不僅如此,小公司也應留意員工的平均薪資,如果為了節省成本而降低薪資,通常會引起移民官的質疑,從而收到補件通知。如果您有L-1和EB-1C 跨國公司經理申請問題,歡迎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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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于1984年成立(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上海、臺北辦公室服務當地客戶,實現美、中、台三地聯線,幫助了世界各地無數家庭和企業成就美國夢。網站:
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Pepperdine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夥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美律師協會成員,2021年度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國聯絡委員會主席。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國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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