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還年輕,身體也健康,是不是還沒有立遺囑的必要? |
答: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遺囑需要在你具有法定資格的時候適當地簽署完成,如果等到你年老多病的時候再去製定的話,可能因為你的身體和精神狀況而使得遺囑的有效性受到質疑。而且突發的疾病和事故也是人生中不可預料和避免的,到時候再去考慮可能就會晚了。所以,不要總是把事情推到以後,明智的人應該現在就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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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立遺囑? |
答:只要是已滿18歲(有些州是14歲或16歲)的智力健全的人都可以立遺囑。在某些州規定,未滿法定年齡的已婚人士或者服兵役的人也可以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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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果我沒有立遺囑會怎樣? |
答:如果你沒有立遺囑,而且也沒有其它的財產計劃(比如生前信托),你的財產就會按照你所在州的無遺囑繼承法分配給你的親屬,順序依次為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叔伯姑舅姨等;將由你所在州的遺產認證法院指定你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和遺產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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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手寫的遺囑是否有效? |
答:有大約一半的州承認這種遺囑的效力。如果你只有很少的財產,那麼可以使用全手寫遺囑,否則一般不推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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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除了在遺囑中分配我的財產之外,我還可以通過遺囑達成哪些意願? |
答:在遺囑中,除了可以分配你的財產之外,你還可以為你的未成年小孩指定個人監護人和財產監護人,也可以指定一個遺囑執行人來處理你的身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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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如果我在遺囑中指定的受益人死亡了,會怎麼樣? |
答:如果你指定的受益人在你之前死去,你就應該考慮修改遺囑了。否則,該項財產就會轉移給你指定的預備受益人,如果沒有預備受益人或者預備受益人也死亡的話,該項贈與就可能無效,被作為遺囑之外的財產按照州法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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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我的大兒子已經結婚並且有了一份收入不錯的工作,小兒子還在上學,我想在遺囑中把所有的財產都給我的小兒子,這樣可以嗎? |
答:法律並不要求你一定要給子女留下財產,但是大多數州都有“被忽略的繼承人”的法律,用以防止子女意外地被剝奪繼承權。如果你不想給大兒子留下任何財產,就要在遺囑中明確陳述,或者留下一個象征性的數目比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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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我已經和小孩的爸爸離婚了,一定要指定他作為小孩的監護人嗎? |
答:一般來說,如果未成年小孩的父/母死亡,其生存的母/父會被任命為監護人,無論該父母在那個時候是否有婚姻關系。如果你認為小孩的母/父不夠資格作為小孩的監護人,可以指定他人,要陳述出你的理由(比如對方酗酒),法院會從小孩的最大利益出發做出任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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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我以前在遺囑中寫要把房子留給我的妻子,現在我想留給我的女兒,我是否可以直接在遺囑上改一下名字嗎? |
答:千萬不要直接在已經被簽署和見證過的遺囑上面進行增刪、塗抹、劃線等任何形式的修改,否則可能會影響整個遺囑的效力。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就考慮製作一份遺囑附錄,或者製定一份新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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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我已經有了一份遺囑,是不是我每取得或失去一項財產,都需要修改一次遺囑? |
答:原則上,在你得到或失去某項實質性的財產時,要考慮修改遺囑。但如果你的財產流動性很強(比如股票和債券),那麼你不需要每次都對遺囑進行修改,可以考慮定期檢查和修改(比如一年)。如果你在遺囑中要把所有的財產或者剩餘財產都留給同一個人或者組織,比如你在遺囑中寫道,“我所有的財產(或者是剩下的財產)都留給XXX。”那麼無論是你的財產增加或者減少,都不需要修改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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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我和我的丈夫只有一個女兒,財產也不複雜,我們想只立一份遺囑來說明:一方死亡時,把財產都留給對方,如果雙方都死亡的話,把財產留給我們的女兒,這樣是不是比較簡單呢? |
答:這是典型的聯合遺囑(joint will),在很多州都是合法的。聯合遺囑的修改需要雙方都同意,好處在于製作簡便,並可以對生存配偶起到製約作用,弊端在于如果實際情況的改變真的需要修改遺囑的話,就只能到法院提出異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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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什麼是遺囑中的信托(testamentary trust)? |
答:遺囑中的信托是根據遺囑文件的規定,在立遺囑者死後成立的信托。而不像生前信托一樣是在設立人生前成立的,而且遺囑中的信托並不避免遺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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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我想把我所有的財產都給我的兒子,他的妻子是否可以分享這些財產呢? |
答:即使是在夫妻共有財產州,配偶一方繼承得來的財產也應屬于其個人所有的。但是如果你的兒子在繼承那些財產之後書面同意和妻子共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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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什麼是遺囑執行人? |
答:遺囑執行人是立遺囑者在遺囑中指定的負責處理其死後事宜(主要是財產問題)的人,在某些州叫做個人代理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院指定一個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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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我想在遺囑中指定我最好的朋友甲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但是我怕我兒子會反對,我該怎麼做? |
答:在對你的遺產進行認證的過程中,你的兒子可以針對遺囑執行人向法院提出異議,如果質疑成功的話,法院會另外任命一個遺囑執行人的。所以,你在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時候要和你的朋友、兒子進行溝通協調,並且你可以通過“無爭論條款”來防止兒子對你的遺囑提出爭論,比如在遺囑中寫道:“如果兒子XX不提出遺囑爭論,就可以得到(某項財產),相反就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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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什麼是生前遺囑(living wills)? |
答:生前遺囑從本質上講不是真正的遺囑,它是一個人提前表達自己希望在疾病晚期或持久無意識期間所能接受或拒絕接受的醫護措施的要求和意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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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我的退休金賬戶指定我的兒子為受益人了,我想在遺囑中把該賬戶的受益人改成我的妻子,可以嗎? |
答:如果你想改變退休金賬戶、人壽保險單或其它類似賬戶所指定的受益人,就需要到辦理該賬戶的機構去更改受益人,在遺囑中對此進行的更改和指定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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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一份遺囑是否足以完成我的遺產計劃? |
答:遺囑並不能避免和降低遺產稅,也不能避免遺產認證,如果你想有個全面的遺產計劃來節省費用和避免麻煩,僅僅一份遺囑是不夠的。你應該向專業人員進行谘詢,USLawChina也可以為您提供谘詢和遺產計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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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如果我委托USLawChina為我完成遺囑,我還需要做哪些事? |
答:由USLawChina為您代寫遺囑,您只需要提供您的個案數據,並檢查我們為您擬定的遺囑,如果無誤的話,只要對遺囑進行打印、簽署和見證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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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遺囑完成之後應該如何保存? |
答:遺囑正本一定要妥善保存,放在遺囑執行人容易找得到的安全的地方,或者事先告訴遺囑執行人放在哪裏。你不需要把它提交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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