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案件:年滿18歲,配偶是美國公民,持綠卡在美國連續居住三年,具備讀、說、寫基礎英語的能力及良好的品行,瞭解美國歷史和政府方面基本知識,並且忠於美國憲法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提交的州已經居住至少三個月,在美國實際居住至少一年半,未連續居住國外超過一年。
案件說明
所謂歸化(Naturalization)即滿十八歲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連續居住滿五年(美國公民配偶需滿足三年),向移民局申請,聯邦法院組織宣誓成為美國公民的程式。 申請條件 1. 年滿18歲 2. 配偶是美國公民 3. 持綠卡連續在美國居住至少三年 4. 實際在美國居住至少一年半 5. 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六個月 6. 在提出申請所在的州住滿3個月 7. 品性良好,忠於美國憲法 8. 具備讀、說、寫基礎英語能力 9. 瞭解美國的歷史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