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 I-140 不能使用加速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

海外收养申请者提交 email 咨询时的注意事项

2006 年 10 月美国移民排期

移民局发表 N-400 积压案件处理声明

保姆可不可以申请职业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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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 I-140 不能使用加速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


  

 


从 2006 年 8 月 28 日起 , USCIS 已经开始允许 EB-3 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劳工使用 I-140 的加速申请。 EB-1 , EB-2( 除 NIW) 申请的 Premium processing 也会在未来数月内开始实行。但移民局为了能够快捷灵活地处理 I-140 加速申请,规定下列情形不适应用加速申请:

1) 在之前一份 I-140 申请未决期间,提出第二份 I-140 申请
2) 用替代劳工证申请 I-140
3) 用劳工证副本申请 I-140 ,也就是申请时没有提供劳工局发放的劳工证原件

移民局之所以会列出这些特别情况,是因为对上述情形的 I-140 申请的处理比较特别,并且除了要求申请者需要提交和转寄移民局内部其他文件,还需要其提供移民局之外的机构原版资料,所以移民局不能保证在 15 天处理完 I-140 加速申请。

 

海外收养申请者提交 email 咨询时的注意事项


  

 


美国移民局地区办事处 (USCIS District Offices) 为方便海外收养申请者咨询,专门开设了咨询邮箱。电子邮箱的地址已经呈现在每一个办公室的网站上,要获得详细信息请点击:
http://www.uscis.gov/graphics/fieldoffices/index.htm
根据移民局 9 月 6 号发布的消息,该电子邮箱仅仅对提交了海外收养申请的申请者(即 I-600 或 I -600A 表格申请未决或已批准者)开放。如果是律师代表向该邮箱发送咨询的话,则要求其已经提交 G-28 表格,还要求提供下列信息:

•  申请者的姓名
•  申请者的出生日期
•  申请者出生国家
•  I-600 或 I -600A 表格的收据号码(如有)
•  申请者的 A 号码(如有)
•  被领养的小孩的名字(如知道)

注意:咨询者可能会在咨询两天之后收到回复。

 

2006 年 10 月美国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的亲属移民 F1 排期前进了两年零四个月, F 2A 前进了一年零七个月, F2B 前进了一个月, F3 前进了 21 天, F4 前进了 4 个月。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前进了一个月,第三优先技术工人前进了两个月,第三优先非技术劳工从没有名额变为 01 年 01 月 01 日 ,第一优先、第三优先 Schedule A 、第四优先、第五优先都仍然有名额。详情请见如下两个排期表。

亲属移民排期

 

全世界

中国大陆

印度

墨西哥

菲律宾

第一优先

00年05月01日

00年05月01日

00年05月01日

93年01月01日

91年11月01日

第二优先 2A

01年04月22日

01年04月22日

01年04月22日

99年10月15日

01年04月22日

第二优先 2B

97年01月01日

97年01月01日

97年01月01日

92年02月15日

96年07月22日

第三优先

98年10月22日

98年10月22日

98年10月22日

94年01月01日

90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

95年09月15日

95年02月01日

95年08月01日

93年09月15日

84年04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 2-A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B 永久居民的成年子女
第三优先: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排期

 

全世界

中国大陆

印度

墨西哥

菲律宾

第一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二优先

现在有名额

05年04月01日

02年06月15日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三优先

02年05月01日

02年05月01日

01年04月22日

01年05月01日

02年05月01日

ScheduleA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非技术劳工

01年01月01日

01年01月01日

01年01月01日

01年01月01日

01年01月01日

第四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宗教工作者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五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注:
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研究人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第二优先:高等学位专业人才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宗教移民
第五优先:投资移民

 
移民局发表 N-400 积压案件处理声明


  

 


美国移民局于 2006 年 9 月 15 日 就 N-400 公民归化申请积压案件处理情况发表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移民局已经处理完成了 342,290 宗积压案件,这些积压案件处理的平均速度也从 2004 年 2 月的 14 个月变快到现今 5 个月。

总的来说,至 2006 年 7 月, N-400 积压案件总数量从原先 2004 年的 3800,000 减少到 1,100,000 宗。在此 1,100,000 积压案件中,其中有 140,000 案件属于积压案件,并且其处理进度属于移民局控制范围。属于移民局控制的案件是指那些即将被处理的案件。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则移民局将无法控制其进度:例如案件正在进行法律程序的背景调查,需要重新进行归化入籍考试,归化入籍申请者等待宣誓入籍,或者申请者无法完成移民局的补件要求。

另外移民局表示他们会继续致力于将 N-400 的案件处理速度控制在六个月以内。

 

美国国务院公布 2008 年抽签移民申请日期


  

 


美国国务院公布 2008 年抽签移民的申请日期为:从东部夏令时间( EDT , GMT-4 ) 2006 年 10 月 4 号,星期三中午开始,至东部标准时间( EST, GMT-5 ) 2006 年 12 月 3 号星期天中午。在此期间,申请者可以在网络上递交抽签移民电子申请表。只有在公布的申请日期期间递交的填写完整的电子表格才会被国务院接受。电子申请表格的网址为: www.dvlottery.state.gov

因为在过去的 5 年里已有超过 50,000 人次移民美国,所以出生于下列国家的人士不能参加 2008 年的抽签移民:巴西、加拿大、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多米尼亚共和国、沙而委多、海地、印度、牙买加、墨西哥、巴基斯坦、菲律宾、秘鲁、波兰、俄罗斯、南朝鲜、英国及其附属领土(北爱尔兰除外)、越南。

注: 出生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的人士有资格申请 2008 年抽签移民。

美国抽签移民简介:
每年,全世界有五万到五万五的幸运者通过美国的绿卡抽签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作为一种平衡政策,美国一年一次的绿卡抽签是为给许多移民美国较少的国家准备的。和传统的美国移民签证类别相比,绿卡抽签不要求申请人有大学学历,也不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来申请移民或保证来美国后的生活。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只需要向美国国务院提交一份申请表格( entry form ),之后国务院就会随机抽中一些申请人来参加 DV 计划。只要有一人获得抽签绿卡,申请人全家可以一起移民美国而不需像别的移民类别一样长时间地等待。

绿卡抽签非常适合于出生在世界各地,尤其是香港,台湾,新加坡和东南亚的华人。申请绿卡抽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者或其配偶必须是有一人出生在当年有资格参加抽签移民的国家或地区。

( 2 )教育 / 工作经验要求:接受过高中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或者于最近五年内在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才能从事的职业方面工作过两年。

( 3 )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规定填写。任何微小的错误,包括信封和照片的不合规范会使申请无效。

从 DV-2005 计划开始,所有申请都必须用电子手段完成并提交,不能为再用邮寄方式进行提交。国务院运用特殊技术和其他方法来确定那些为了非法移民而进行欺诈的申请人或重复提交申请的申请人。 DV 签证申请也不再需要申请人签名。

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绿卡抽签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但是,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对申请程序和表格有很高的要求。每年,有成千上万的申请人由于申请程序或表格的错误而丧失中签资格。

 

移民局从 9 月 25 日 开始,将扩大 I-140 的加速申请


  

 


移民局 9 月 22 日 宣布,从 2006 年 9 月 25 日起 ,将增加三类 I-140 的加速申请服务,即申请人缴纳 $1000 的加速申请费 (Premium Processing fee) ,移民局将在 15 天之内审理该案件。

新增加的三类 I-140 加速申请是:
EB-1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
EB-2 ,高学历专业人才或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才 (members of professions with advanced degrees or exceptional ability) ,但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NIW )除外;
EB-3 ,非技术劳工 (unskilled labor requiring less than two years of training or experience) 。

之前,从 2006 年 8 月 28 日 开始,移民局已经开始接受职业移民第三优先 (EB-3) 的专业人员 (professionals) 和技术劳工 (skilled workers) 的加速申请。

 
 
 

儿童看护者( au pair )能否用 H-2B 签证 ?


  

 


一般而言,儿童看护者( au pair )一般是通过 J-1 申请 J-1 签证到美国工作。但是 H-2B 签证有时也可用作儿童看护者的工作签证,关键是要证明该工作必须是临时性的。如果雇主没有解释清楚为何结束儿童看护者的工作是临时性的,则该申请将不能获得批准。例如,雇主可能需要明确说明当孩子入学后儿童看护者的工作即告中止。

H-2B 签证是签发给外国技术和非技术工人为美国雇主临时工作的一种签证,满足了美国雇主和机构短期劳力不足时对外籍工人的需要。雇员可以是非大学毕业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但在美国从事的工作却必须是临时性或季节性的,即工作本身只能持续一定的时间。 H-2B 签证每年有 66 , 000 个名额。而到最近以前的一段时间, H-2B 签证开始流行起来,尤其是在家政行业,酒店行业。

H-2B 签证要求雇主张贴招聘广告以表明该职位无法招聘到合适的美国工人, H-2B 雇员的薪资不应低于普遍工资,工作环境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H-2B 签证的期限取决于雇主对临时性外籍劳工的需求;按规定该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一年,可以延期最长达 3 年。但 H-2B 延期;改变雇佣条件;变更或增加雇主,不受 H-2B 配额限制。

 

保姆可不可以申请职业移民?


  

 


最近,有不少媒体报道,华人保姆在美国走俏。根据这一趋势,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华人保姆赴美为美国家庭提供家政服务。那么,保姆是否也可以通过职业应聘这一途径拿美国绿卡呢?根据 PERM 规定,雇主可以为来美国做保姆或管家的外籍人士提交永久劳工证申请,进而以 EB-3 申请职业移民,获得绿卡。

雇主必须准备提交以下支持文件:一份描述家庭环境的声明;两份雇佣合同;外籍劳工的工作经历证明。 这一新分类方法将有利于保姆享受美国移民局给予该职业的优惠政策。在新的 PERM 条例下,保姆须经过职业学校的培训,有相关工作经验,且持有副学位,某些职位甚至要求有学士学位。保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有心肺复苏和急救能力;
•  准备三餐;
•  接送小孩;
•  小孩休息期间的看护;
•  定期与小孩父母会面讨论小孩的活动与发展问题;
•  对小孩进行安全教育,如跟随大人过马路,不要接触危险品等;
•  安排并实施适合小孩年龄的活动;
•  关注小孩的异常反应,如测量体温,送小孩去看医生,保持小孩身体健康;
•  为小孩树立得体的社会行为的榜样,培养小孩的人际交往与交流的技巧;
•  教导小孩遵守纪律规则,使小孩行为符合规范;
•  关注家庭日程安排。

 

H-1B 持有人在美国可以开公司吗?


  

 


得益于美国优越的投资环境, H-1B 持有人也可以在美国境内成立公司。但是通常受到一些限制:例如 H-1B 受益人必须在获得以其公司名义申请的 H-1B 之后才能够在自己的公司工作。另外, H-1B 持有人不能成立 S 型公司。因为该类公司要求股东必须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不能是美国的非居民。但 H-1B 持有者还是有很多其他选择,例如他可以成立 C 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此类公司对股东国籍没有要求。

一旦 H-1B 持有人成立了公司,尽管本人在未获得移民局许可之前不能够为自己公司工作,但是可以雇佣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为其经营管理,这样就不必经过移民局许可。如果 H-1B 持有人想为自己公司工作,可以用自己公司的名义申请 H-1B 。但是需要向移民局证明该公司是一个真实合法的商业实体,并且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其普遍工资;还需要向移民局提供公司的证明材料,例如商业计划、与客户合同的复印件、商业贷款以及其他证明公司合法性的文件材料。另外也要能够证明本人符合 H-1B 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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