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 日 起须用新的 G-325 表

2006 年 11 月美国移民配额排期, EB-3 Schedule A 也要等排期了

美国在台协会宣布调涨非移民签证手续费

2005 年 3 月 28 日 前递交的劳工证申请可转为 RIR

遗嘱执行人——寻找专业人士协助管理死者遗产

  移民配额进度表查询
  案件结果查询
 
 

10 1 起须用新的 G-325


  

 



美国移民局规定,从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 , G-325(Biographic Information) 表格必须使用 July 14, 2006 版本的。 10 月 1 日 以后,移民局将不再接受旧版本的 G-325 表。但由于很多移民律师还未获得新表格,电脑中相关文件和设置也还未更新,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和 SCOPS (USCIS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的联络委员会向移民局请求继续接受旧的 G-325 表。据移民律师协会 10 月 2 日 的消息, SCOPS 已通知移民律师协会:接下来 30 天内,旧版本的 G-325 表仍可被移民局接受。

 

2006 11 月美国移民配额排期, EB-3 Schedule A 也要等排期了


  

 



中国各地的亲属移民 F1 排期前进了近一年, F 2A 前进了 4 个月多, F2B 前进了 1 个月, F3 前进了近 1 个月。 F4 排期,中国大陆的从 95 年 02 月 01 日 前进到 95 年 04 月 22 日 ,港澳台地区的从 95 年 09 月 15 日 前进到 95 年 10 月 22 日 。

中国各地的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第四优先、第五优先都仍然有名额。第二优先,港澳台地区现在有名额,中国大陆的从 05 年 04 月 01 日 前进到 05 年 04 月 15 日 。中国各地的第三优先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类的排期分别前进了 2 个月、 4 个月。而第三优先 Schedule A 之前都是有名额,这次也出现排期( 05 年 10 月 01 日 )了。详情请见如下两个排期表。

亲属移民排期

 

 

全世界

中国大陆

印度

墨西哥

菲律宾

第一优先

01年04月22日

01年04月22日

01年04月22日

93年07月01日

91年11月15日

第二优先 2A

01年09月01日

01年09月01日

01年09月01日

99年12月01日

01年09月01日

第二优先 2B

97年02月01日

97年02月01日

97年02月01日

92年02月22日

96年08月15日

第三优先

98年11月15日

98年11月15日

98年11月15日

95年01月01日

91年02月08日

第四优先

95年10月22日

95年04月22日

95年08月01日

93年10月22日

84年05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 2-A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B 永久居民的成年子女
第三优先: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排期

 

 

全世界

中国大陆

印度

墨西哥

菲律宾

第一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二优先

现在有名额

05年04月15日

03年01月01日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三优先

02年07月01日

02年07月01日

01年04月22日

01年05月08日

02年07月01日

Schedule A

05年10月01日

05年10月01日

05年10月01日

05年10月01日

05年10月01日

非技术劳工

01年05月01日

01年05月01日

01年05月01日

01年05月01日

01年05月01日

第四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宗教工作者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第五优先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现在有名额

注:

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研究人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第二优先:高等学位专业人才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宗教移民
第五优先:投资移民

 

美国在台协会宣布调涨非移民签证手续费


  

 


美国在台协会宣布,基于近来美元与新台币的汇率变动,并与全球美国非移民签证手续费收取标准保持一致,美国在台协会自 2006 年 10 月 16 日起 将签证手续费从新台币 3,300 元调高为新台币 3,400 元。

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在 10 月 16 日 当天或之后缴费者必须以新台币 3,400 元的费率缴交并出示该金额的缴费收据。而在 10 月 16 日 之前缴费的申请人则可以继续使用新台币 3,300 元的缴费收据。  
 
  (资料来源:美国在台协会)

 
2005 年 3 月 28 日 前递交的劳工证申请可转为 RIR


  

 


美国劳工部于 2006 年 10 月 6 日 宣布扩大可转换为 RIR(Reduction in Recruitment) 的申请的范围, 2005 年 3 月 27 日 及之前递交的外籍劳工证申请也可要求转换为 RIR 。劳工部此举是为了保证在 2007 年 9 月 30 日 之前审理两个积压中心的案件,因为 RIR 程序比传统的外籍劳工证申请程序快很多。

劳工部还针对这一新规定发布了一些 FAQ :

1 .为什么雇主想把传统的劳工证申请转换为 RIR ?

因为传统外籍劳工证申请需要经过招聘程序,以证明在美国当地找不到合适的劳工, RIR 申请则不需要,从而加快审理进度。对雇主们来说,把传统的外籍劳工证申请转换为 RIR 是上乘之选。

2 .谁有资格申请转换为 RIR ?

雇主或其律师可以提出转换为 RIR 的申请,但劳工证的受益人不可以。积案处理中心 (Backlog Elimination Centers, BECs) 不受理受益人提出的 RIR 转换申请。

3 . Schedule B 类工作的申请,可以转换为 RIR 吗?

不可以,按照现有的规定, Schedule B 类的申请还不适用 RIR 程序。

4 .提出转换申请有没有最后期限?

目前没有规定必须在某一日期前提出转换申请。但已经开始传统劳工证申请程序的,即已经开始进行招聘活动的申请,不可再转换为 RIR 程序。由于申请根据提交日期先后来处理,传统程序的招聘也会按照优先日期 (Priority Date) 进行,所以最好赶在积案处理中心开始招聘程序前,将传统的劳工证申请转换为 RIR 。

5 .积案处理中心会不会将传统程序中的招聘活动推迟,以便雇主能够申请转换为 RIR ?

不会。由于 OFLC(Office of Foreign Labor Certification) 正努力减少积压案件,积案处理中心不可能为等待 RIR 转换申请而推迟招聘活动。雇主应该尽快提交转换申请和相关文件,保证在受监督的招聘活动开始前,积案处理中心就收到了 RIR 转换申请,这样成功转换的几率才大一些。

6 .提出转换申请需要什么支持性文件?

申请转换为 RIR ,除了多交一份书面的转换申请外,其它支持性文件都与一般的 RIR 申请相同。具体来说,雇主或其律师提出转换申请须提供:

•  一份书面申请;

•  招聘过程及结果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  包括 email 地址在内的联系信息,用于接收 积案处理中心 对转换申请的答复。

7 .雇主或其律师应该怎样递交转换申请?

把上一问答要求的文件 邮寄 到适当的积案处理中心。

如果是 Philadelphia 积案处理中心:

ATTN: RIR Conversion Request & Documentation

U.S. Department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1 Belmont Avenue, Suite 200

Bala Cynwyd , PA 19004

如果是 Dallas 积案处理中心:

ATTN: RIR Conversion Request & Documentation

U.S. Department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700 North Pearl St., Suite 400N

Dallas , Texas 75201

8 .积案处理中心会怎样处理 转换申请?

积案处理中心会根据转换申请递交的时间依次处理,答复时间要视需要回复的量而定。积案处理中心收到转换申请时,不会给雇主发信确认已收到。积案处理中心会审核提交的支持性文件,确定这些文件是否充分。

9 .如果 转换申请被批准了,会怎样?

如果转换申请被批准了,积案处理中心会 email 通知雇主或其律师,劳工证申请也会从传统程序转为 RIR 。申请将继续按提交日期审理。

10 .如果 转换申请没有被批准,会怎样?

如果 积案处理中心认为支持性文件不充分,不能达到转换为 RIR 的要求,就将继续按照传统劳工证申请程序进行,并按优先日期审理。积案处理中心会 email 通知雇主或其律师转换申请被拒。

11 .如果一个雇主之前的 RIR 申请或转换为 RIR 的申请被拒,还有资格申请转换为 RIR 吗?

还有资格。只要雇主能弥补之前招聘活动或支持性文件的不足,就可以在积案处理中心开始监督招聘活动前提出 RIR 转换申请。

12 .申请转换为 RIR 会不会失去原来的优先日期?

不会,申请转换为 RIR 的劳工证申请仍然保持原来的优先日期。如果 RIR 转换申请被拒绝了,也只是返回传统程序进行劳工证申请,而不会影响原先的优先日期。

13 .为了申请转换为 RIR ,是否需要撤销原来的申请?

不需要。只要把转换申请及相应文件递交到积案处理中心即可。

14 .如果一个劳工证申请已经停止或撤销,雇主还能提出转换为 RIR 的申请吗?

不可以。只有目前有效的、正在积案处理中心处理的申请才有资格申请转换为 RIR 。

不过,如果雇主使用 “No BEC Contact” 程序重建原申请或通过 “Reopen” 程序要求重审原先错误停止的申请,也可以在重建原申请的同时提交 RIR 转换申请,二者都需要提供充分的支持性文件。

 

美移民局佛蒙特服务中心 (VSC) 为一些特定申请开设专属邮箱


  

 


移民局佛蒙特服务中心 (Vermont Service Center, VSC) 为一些特定的申请开设了专属邮箱,具体如下:

PO Box 200 – I-751
PO Box 300 – I-129
PO Box 400 – N-400
PO Box 500 – I-130
PO Box 600 – G-28

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或者 G-28 表格到以上邮箱的时候,请注意要采用以下格式:

Vermont Service Center/USCIS

P.O. Box _______ (填入邮箱的号码)

St. Albans , VT 05479

如果递交的申请不在上述范围之内,请采用下列格式:

Vermont Service Center/USCIS

ATTN:_______ (申请表格的类型)

75 Lower Welden Street

St. Albans , VT 05479

请注意:

? 加速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应该提交到移民局公布的加速申请递交地址。

? 如果递交的申请是基于某个主申请,请寄到属于该主申请类别的专属邮箱。比如,为家属申请 I-129 、 I-539 、 I-765 表格都应该寄往 PO300 ,因为所有这些申请都要取决于 I-129 申请的审理结果。

? 如果递交的是补件 (RFE) 通知的回复,应该采用相应的申请适用的格式,并注明“ ATTN: RFE response ”。

 

恢复学生身份(Student Reinstatement)申请将转到加州和佛蒙特移民局服务中心


  

 


从 2006 年 10 月 30 日 开始,移民局地区办事处将把新的恢复 F-1 、 M-1 学生身份的 I-539 申请转到加州服务中心( CSC )或佛蒙特服务中心( VSC );至于具体是哪个服务中心,取决于学生类别及学生所在地。

加州服务中心将接受 AK 、 AZ 、 CA 、 CO 、 GU 、 HI 、 ID 、 IL 、 IN 、 IA 、 KS 、 MI 、 MN 、 MO 、 MT 、 NE 、 NV 、 ND 、 OH 、 OR 、 SD 、 UT 、 WA 、 WI 及 WY 州的恢复 F-1 、 M-1 身份申请。

佛蒙特服务中心将接受 AL 、 AR 、 CT 、 DE 、 DC 、 FL 、 GA 、 KY 、 LA 、 MA 、 MD 、 ME 、 MS 、 NH 、 NJ 、 NM 、 NY 、 NC 、 SC 、 OK 、 PA 、 PR 、 RI 、 TN 、 TX 、 VA 、 VI 、 VT 及 WV 州的恢复 F-1 、 M-1 身份申请 .

恢复学生身份的申请人将收到审理该案的服务中心通知。移民局地区办事处在 10 月 30 日 之前将继续根据现有的程序审理案件。当地的移民局办公室将继续接受恢复学生身份的申请,直到有规定出台,允许将申请直接邮寄到移民局服务中心。

10 月 30 日 之前当地的移民局办公室接收的申请仍由该办公室审理完成。因此,之前把申请提交到当地办公室的申请人无需因为这一程序上的变动而提交新的申请。 I-539 表格上的指南及移民局网址的信息也会做相应的修改。

如果申请人要对未决的申请进行查询,可以使用下列三种方法之一:

•  拨打 National Customer Service Call Center : 1-800-375-5283 ;

•  在移民局网址 www.uscis.gov 查询进度;

•  与收到通知的移民局服务中心联系。

 
 
 

遗嘱执行人——家族生意问题


  

 


在所有的财产中,最难管理的就是家族生意。至少有 4 个主要的问题:( 1 )缺乏流动性——没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管理费用、遗产税以及一些特定的遗赠; (2) 缺乏投资多样性——通常,所有的或是大多数死者的财产只保留在一种经营中;( 3 )缺乏可销售性——要出售家族产业中的少数利益一般很困难,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 4 )包含有家族情感以及公司员工的关系问题。

一般来说,遗嘱执行人没有合法的权利来继续经营死者的生意。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就是保留遗产资产并尽快清算。这就意味着如果州法、法院没有规定,死者的遗嘱中也没有授权,而遗嘱执行人继续经营死者生意的话是要自己承担风险的。任何的收入和获益将转给受益人,然而遗嘱执行人要对损失付全责。

遗嘱执行人可能会在特定的条件下放心的经营。首先,遗嘱中特别允许遗嘱执行人来经营,而不需要他个人承担风险,其次,州法允许生意继续。第三,遗嘱执行人可以有自己的律师向遗产认证法院请求容许继续经营,第四,遗嘱执行人获得了所有有利害关系当事人(并且都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成年人)的书面同意,他就可以放心的经营了。如果遗嘱执行人要按照遗嘱中的授权规定来经营的话,一定要注意遗嘱中的规定必须是明确并且清楚的。必须要明白死者在遗嘱规定中是同意其这样做的。

如果遗嘱执行人是根据州法的规定继续经营生意的,一般情况下,他只允许经营到“结业清算”为止,而不能无限制的经营下去。最保险的做法就是获得书面的法院指令。在管理的过程中,遗嘱执行人应该保持基本的关注,就像一般精明的生意人应该具备的素质。如果遭受了损失或损坏,遗嘱执行人应该是被保险的,否则就要个人赔偿损失。

在接受遗嘱执行人(遗产中带有家族生意)的职位之前,他应该先确定该生意的营运资金有多少。他没有权利从死者的一般遗产中挪用资金来经营这项生意。通常,他只可以放心使用死者生前投资在该项生意中的资金。

根据州法,他很难获得贷款来经营这项生意。为了把遗产资产作为抵押还获得贷款,遗嘱执行人必须是从遗嘱或是州法中得到明示的或是默示的授权。如果他经营的是一个无法人性质的生意,那么他以任何遗产资产(除了投资在该项生意中的资产)为条件,对该项生意新的债权人付有赔偿责任。

遗嘱执行人有义务独自履行任何的行为和责任,要求慎重。他可以雇请其它人来实施代理的职责。事实上,他在自己的行为以及雇请别人的过程中都要想当谨慎。如果他雇请一个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的话,他要负全责的。

遗嘱执行人如果要继续经营死者生意的话,必须有明确的指示。如果他想要扩大生意或是其产品或是服务的话,他还要获得更大的授权。他的工作只是维持遗产资产,而不是继续或是扩大其规模。因此,如果没有适当授权的话,对于扩大现有生意方面应该要相当保守。这个只是单向的,受益人要获得所有的东西,而遗嘱执行人要放掉所有的东西。

 

遗嘱执行人——寻找专业人士协助管理死者遗产


  

 


如果死者是无遗嘱死亡(没有设立遗嘱),你有绝对的自由选择一个律师为你管理死者的财产。如果死者是有遗嘱死亡(有一份有效的遗嘱),一般情况下,你同样可以自由选择,即使死者在遗嘱中特别说明她想你雇用某个特定的律师来管理她的遗产,根据大多数州的规定,这一般认为是死者的建议,并不一定要遵循。因为律师是遗产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遗嘱执行人希望能找一个双方能够有效合作的人。不管这个律师是死者自己指定的还是你选择的,他对于很多遗产的成功处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管遗产的资产结构如何,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有很多法律上以及税务上的事情需要妥善处理。大多数律师都了解处理遗产需要适当的程序来确保能适时的准备和提交一些税务表格和信息。遗嘱执行人被起诉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没有妥善的处理死者的生意。“谁应该获得哪些”的问题也是主要方面。律师应该是你所有决定的通知者,除了常规的一些决定。 如果你认为你没有得到适当的关注或是建议的话,就寻找其它的律师。曾经就有这样的案例:遗嘱执行人听从了律师的建议,但是仍然因为没有妥善管理死者的遗产而被起诉到法院。

有一点需要注意,特别是针对遗产律师还有你在遗产认证的过程中雇用来帮助你的那些人:在他们开始工作之前,一定要确定每小时的收费或是其它合理的费用。而且收费情况还要书面记下来,并且由那些专业人士签名。在你签署之前,一定要咨询至少两个到三个律师,而且要仔细阅读清楚以后再签。千万不要觉得问一些“万一”的问题很尴尬,如果雇用了一个律师来协助你管理遗产,他是要收取费用的。

千万不要仅仅因为某个律师费用比其它的律师低而选择她,经验丰富的遗产计划和遗产管理的律师在研究问题方面能节省很多时间,而且他们一般不会犯错误,并且会抓住税务计划的机遇,为遗产资产节省大量的费用。最好是寻找属于遗产计划委员会成员的律师,联系你所在地商业银行的信托部门,打电话给当地的律师协会或是查看当地的电话簿就能免费获得一份你所在县遗产计划律师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如果死者的资产中包括房地产,你就需要一个专业的估价人,许多州的税务机构和联邦政府都要求在税单中包括房地产的估价。因为房产的价值变化相当大,所以要雇请一个专业的估价人,而不仅仅是另外一个房地产代理人。要有一份好的纳税申报表,你填写的可靠信息越多,他们看起来就会越顺利。一个经验丰富的估价人所作的恰当的估价是完全值得你花这笔费用的。

商业利益的估价也是很重要的。当然,纽约证券交易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计算出来,然而在家族企业中所占的股份价值就很难确定,而且需要经历一个很艰难的估价过程。一份仔细并且精确的商业利益估价报告非常重要,不仅仅是税务方面的原因,而且,确定这些商业利益的价值在以后可能出售或是在受益人获得这些利益的时候确定价值的情况下有长远的作用。

还有另外一些东西需要估价,那就是收藏品。如果死者有邮票、硬币、艺术品或是其它贵重物品的收集,这些也是要由专家来估价的。如果遗产中还包括必须要出售的房产,就要寻求房地产代理机构的帮助。该机构应该是位于房产所在地,而且应该是专营于某种形式的房产(住房用地、商业用地或是工业用地),该机构还应根据市场行情收取合理的佣金。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在签署房产的独家代理合同之前,要和至少三家这样的机构非正式的商谈一下。

 

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资产


  

 


流动资产

巩固死者的流动遗产认证资产,支付死者的税务和债务,支付你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管理遗产的费用并且使账目清晰明了的最好方法就是以死者遗嘱执行人的名义开设一个银行支票账户。你可以把死者的留存现金、单独的银行账户余额、股息、出售不动产的收益、到期的存款单、放贷的回收款、以及从死者死后到遗产认证财产的管理完成的这段时间内所获得的属于死者的所有金钱都存到这个支票账户中。

从这个遗产账户,你可以填写支票来支付死者的税务以及合法的债务,支付债券发售溢价( bond premiums ),为你雇佣来协助你管理的人付报酬,偿还你的开销并支付你的酬金,支付法院费用,最后,做最终的分配,把余额分配给有资格的受益人。

你选择何种银行账户的形式需要慎重考虑。一方面,如果要用来支付死者的税务、债权人、以及其它的合法费用的话,一个支票账户是很有必要的。另一方面,如果你要保护这些钱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并且试图在财产都分配完之前把遗产收益最大化,一些有息账户也是可以考虑的。总的来说,任何由联邦政府投保的账户都可以使用。通常,那些账户比一些未受投保的短期投资产生的利息要少。但是你对所有未投保的投资都要事先经过所有受益人以及债权人的或是遗产认证法院的明确同意,或者是经州法明确认可。

非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资产或是可以立即清算的那些收益都可以迅速的存在你的遗嘱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中。但是,一些形式的资产是不能立即被合理清算的,这些还需要仔细的考虑。

房子以及内置物品

在许多(或许不是大多数的)情况下,死者的家以及内置物品构成了其财产最有价值的一部分,因此对于生者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了。如果房子是联合共有的,那么所有权就自动转给生者,而不需要遗产认证监管。生存的联合共有人只需记录一份经核准的死者死亡证明书( death certificate )以及房屋所在县的契约登记书( register of deeds )副本,这些都能作为公开的记录,表明生存的联合共有人现在是单独的所有人了,因此有权单独拥有( possess )、占用、出租、抵押、出售或是控制这个房产。对于其它任何的联合共有的房地产的处理都是如此。

应收款( Accounts Receivable )

如果死者的遗产资产中还包括一些欠了较长时间的应收款,那么遗产认证财产的最终分配通常还包括把这些契约权利转移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如果没有做完的话,遗产认证财产就要等到最后一笔应得利益都收到以后才算完结-有的时候要经过几年的时间。死者单独拥有的应收款是遗产认证财产,但是薪水支票和雇员收益如果已经做好安排直接付给受益人的话,就不算是遗产认证财产。因此,这些不能存在你遗嘱执行人的账户中,除非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可以是死者单独拥有的,也可以是附带生存者权利的联合共有,或者是在以受托人名义设立的生前信托中。然而,在大多数州,单独拥有的车辆的所有权可以立即转给特定的生存者,而不需要经过遗产认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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