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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沃爾什-希利法案簡介

更新日期:2011/9/8

背景
國會通過了“沃爾什-希利法案”(Walsh-Healey Public Contract Act),旨在為了確保向美國政府出售原料、供應品、商品或裝置價值超過$10,000的承包者能夠給雇員提供合理的工作環境和工資水準。最高法院曾指出,此法案的職責在於保證國家的消費不會流向於壓低員工工資、收購武力、違反平等雇傭標準的公司中。

範圍
根據此法案,承包者為了與美國政府簽定此類合同,必須設定很多代表來管理員工工資,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遵照童工法,以及應聘資格等。但“沃爾什-希利法案”不適用於用於以下用途的合同:
購買在“公開市場”很容易購買的材料、裝備。
購買易腐爛物。
從生產者手中購買農業產品。
由農業部長制定,購買農業產品。
公共事業服務,交通服務和通訊服務。
美國境外或領土範圍外的供應商銷售。
該法案也不保護被“公平勞動標準法案”免除權利的雇員。

要求

以下是對向美國政府出售原料、供應品、商品或裝置價值超過$10,000的承包者的合同約束的總結:
承包者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流行工資。
員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個小時,除非雇主支付符合要求的加班工資。
承包者不應招聘16以下的男性雇員,19歲以下的女性雇員,或被證明有罪的雇員。
承包者提供的工作環境必須清潔衛生,且不得對員工的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

執行

“美國就業標準局工資與工時司"(Wage and Hour Division of the Employment Standards Administration),“職業安全與衛生監管局”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或“採礦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Mine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MSHA 負責執行該法案。違反者可能會被處以罰款或阻止,禁止他們在一定時間內簽定其他的聯邦合同,最高時限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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