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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流覽次數:3453     添加時間:2012/8/14

美國的總統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主要包括初選、政黨代表大會、總統候選人競選和全國選民投票4個階段。各階段時間安排如下:
1月~6月 各州預選
主要是各州的民主、共和兩黨推選參加各自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些代表將在党代會上提出本党的總統候選人。
7月~8月 黨代表大會
兩黨各自舉行全國代表大會,確定該党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通過競選綱領。代表大會之後,總統競選正式開始。
9月~11月 總統候選人競選
代表大會結束後,選出的總統候選人即開始在全國展開歷時數月的爭取選票的競選運動,其中包括到各州作競選旅行、廣泛會見選民、發表電視演說、進行電視辯論等。總統候選人為競選而耗費鉅資,使盡各種招數。
11月 全國選民投票普選
這一天通常定在11月份第一個星期一的次日,被稱為大選日。把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日定在11月份的原因是基於農業社會的傳統——農作物收穫季已結束。而選定星期二,是因許多選民星期日要參加宗教活動,大多不願移步,而到達投票站,不少選民要經過長途跋涉。投票回避了11月1日,因為當天是美國的萬聖節。

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選舉人團以州為單位。每個州的選舉人團成員(也稱選舉人)人數與每個州在國會的參眾議員總人數相等。50個州的參議員共100人,眾議員共435人。1961年批准的第二十三條憲法修正案給予哥倫比亞特區3個選舉人名額。因此,全國一共有538張選舉人選票。

美國各州的選舉人票不等。美國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有55個選舉人票,而人口稀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個。

除了兩個州以外,美國其他各州都實行“勝者通吃”(Winner-take-all)原則,即候選人如果在一個州的普選中獲勝,他就會獲得這個州的全部選舉人票。贏得270張或以上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即獲得選舉勝利。選舉人通常於12月在本州首府聚會投票表決。一般情況下,選舉人團投票表決只是例行公事。

此外,如果兩大党總統候選人各獲得269張選舉人票或因有第三党候選人“入圍”而導致無人獲得270張或以上選舉人票,則總統人選由國會眾議院決定。這種情況在美國歷史上也曾發生過。

選舉人團制度使在一個州獲勝的候選人贏得那個州的全部選票,無論那位元候選人獲勝的幅度多麼有限。因此,有時候即使一位候選人比其競選對手所得的總體選民票數少,他仍可當選總統。拉塞福·海斯(1876年)和本傑明·哈里森(1888年)都是這樣當選總統的。在海斯的那場選舉結束的第二年,即1877年,為裁決選票結果中的爭議而成立了一個選舉特別委員會。約翰·昆西·亞當斯在1824年的那場大選中得到的選民選票少於他的競選對手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但是由於傑克遜未能贏得選舉人團多數選票,經國會眾議院決定,亞當斯當選總統。

 

文章來源:美國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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