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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賣樓,違法現金短租,紐約華人房東挨罰42萬元
流覽次數:519     添加時間:2023/3/22



(文章來源:法拉盛同城Flushing58)

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近日宣布,布碌侖(布魯克林)8大道兩名華人業主非法出租樓房單元和單間,並提供虛假陳述。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業主須支付罰款、退還租金,共計近42萬元。

2017年4月,兩名華人業主向州檢察長辦公室提交計劃,准備出售位于布碌侖9大道交54街附近的一處新建公寓,包括十個住宅單元、兩個商業單元和三個停車位。

發售計劃指該樓空置,但業主卻私自出租,租戶用現金支付房租,且沒有書面租約,租期往往不到30天,違反紐約州法規,構成非法短期租賃。

華人業主被指多次向州檢察長辦公室提供虛假信息,謊報該公寓樓的占用情況。比如2020年,他們通過律師表示,當時只有三租戶住在該建築,調查顯示,2018年以來,還有許多租戶在不同時期居住該樓。

華人業主也被指向市房屋保護與發展局(HPD)說謊,以確保免稅。他們向市房屋保護與發展局申請421-a,聲稱是共有公寓(Condo)。

這種情況下,他們在出售計劃被批准前出租的單元,必須更新申請,並將該樓房定性為租金穩定的出租樓房。但華人業主沒有這樣做,而是打著虛假的幌子,繼續獲得421-a福利。

根據和解協議,兩名業主必須支付35萬5000元罰款,並退還6萬4500元自2018年以來收取的租金。

這筆錢將交給州檢察長與市府共同設立的可負擔住房基金。

此外,業主必須向該樓房所有目前的租戶提供租金穩定房的租約。業主不得對租客騷擾或威脅,也不得強迫租戶放棄租金穩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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