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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美國法律教育之觀感(四)
流覽次數:5542     添加時間:2005/6/17

七、美國大學教育之層次和入學評價標準的多樣性
美國大學之本科教育

美國的大學教育十分清楚的分為本科基礎教育和本科後高等教育兩個層次。以耶魯大學為例,有一個本科生院叫做Yale College,專業包括文學學科(humanities)、社會科學學科(social sciences)、自然科學學科(natural sciences)和工科學(engineering),全部從高中畢業生招生,參加全國大學本科入學考試(相當於我們的高考)。這樣的入學考試很多,都由私人公司來操辦,著名的有SAT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和 ACT (American College Test)被許多中學和大學選用。學生在College裏的專業劃分不是很細,因為這個階段屬一般素質教育階段,是打基礎的。學生畢業可獲得文學學士(Bachelor of Arts, B.A.)、理學學(Bachelor of Science, B.S.)和一般學士(Bachelor of Liberal
Studies, B.L.S)學位。

美國大學之“本科後”教育

在美國,學生本科(College)畢業了還不是全部大學(University)學業的完成。學生College畢業後一般認為還不可以去工作,通常要再念一個“本科後”學院,即School。這種“本科後”高等教育分兩種,即本科後的高等學術性研究生教育和“本科後”高等職業教育。我之所以沒有把這兩種教育統稱為研究生教育,是因為在中國我們認為本科後的所有高等教育都是學術性研究生教育,不知道還有本科後的高等職業教育,因此在課程設置等方面都造成一些誤解。我不再用“大學後教育”是因為這種叫法也不確切,本科College結束後並沒有結束大學(University)教育,想來想去叫“本科後教育”較為確切。

美國大學中的School是指College之後的高等繼續教育學院分兩種

第一種是本科後的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培養傳統的碩士和博士,這些學院是我們最最熟悉、一般交往最多的。這類學院一般招生數量不大。

第二種是本科後的職業教育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培養各種應用型的職業人才,所授學位不同于傳統的碩士、博士學位,而是本行業認可的職業學位。

這些職業教育學院通常招生量很大,因為它們培養的是應用型專業人才,同第一種本科後研究生院培養學術型研究人才不同。

這些School都只面向College的畢業生招生,當然不招高中生,而且每一個School的入學考試都是獨立的,像法學院、醫學院、商學院等都有自己的全國入學聯考,評價這些School生源品質不是看College的入學考試成績,而是看各自的在自己的全國入學聯考中招生的成績如何。例如一流法學院在美國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中往往能錄取到好的College畢業生。需要說明的是這些專業學院的入學聯考一般也是有私人考試公司主持的。

耶魯大學在Yale College之後即本科後的學院共有11個,包括文理研究院(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 醫學院(School of Medicine), 神學院(Divinity School), 法學院 (Law School), 藝術學院(School of Art), 音樂學院(School of Music), 森林學和環境研究院(School of Forestry and Environmental Studies), 建築學院(School of Architecture), 護理學院(School of Nursing), 戲劇學院(School of Drama), 管理學院(School of Management). 這些學院中有些是本科後的學術性研究學院,如文理學院等,這些學院的所有專業都只授予學術性的碩士和博士學位;其他大部分學院是本科後職業教育學院,如醫學院、法學院、護理學院、神學院、管理學院等,這些學院主要授予職業教育學位,這些學位不同于學術性的碩士、博士學位。這兩種本科後繼續教育學院的分別是很清楚的。這些本科後的學院的共同之處是面向大學本科畢業生或在職人員招生,都是大學後高層次繼續教育。

對比我國的研究生教育

大概由於我國教育不發達的緣故,我們很難在中文中找到恰當的“College”和“School”完全對應的詞,而是都籠統地譯為“院”。這還不說,最嚴重的是將本科後的兩種性質不同的“院”(School)都視為學術性的研究生院,混淆了這兩種不同本科後教育的界限,結果造成許多誤解、混亂和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我們看到華爾街大街上走的都是碩士博士,就以為他們都是學術型的碩士和博士,其實大部分都是本科後的職業教育學院畢業的,拿的是職業學位,如商學院畢業的大多拿商學院的最基本學位工商管理“碩士”、法學院畢業的大都拿法學院的最低學位即法律“博士”、醫學院畢業的拿醫學院的最低學位醫學“博士”,他們同學術性的博士、碩士有質的不同,因為那些從本科後研究生院畢業的學術型碩士博士們通常都留在大學或研究機構搞教學研究,而鮮有“下海”從商的。

現在國內多所重點大學都提出要以培養研究生為主,為國家培養高層次人才。而且國內現在“讀碩熱”、“讀博熱”方興未艾。任何單位和公司也都以有碩士、博士為“水準高”、“素質高”,“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更使這一股一股熱是熱上加熱。在國家教育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在許多人還無緣念大學的處在發展中的中國,我們把大量的資金放在培養學術性的碩士和博士上,而本科的教學品質每況愈下,教授們不屑于教剛入大學的毛孩子。這實際上是很危險的,這說明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是畸形的。實際上,在我看來,我們現在最迫切需要的是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培養各種各樣的熟練專業人才,這才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而不是大量的只適宜搞學問的學術型碩士博士,這樣的人需要,但在任何一個國家,搞學問的終究都是少數人。

那麼再反觀我國大學教育是不是缺少了整個大學教育的某一個環節?我們沒有College教育和School教育之分,基礎教育和專業教育合二為一,或者說我們以前根本就沒有明確的專業教育,學生本科畢業好像就會了某一個專業,就可以工作了。我們大學中的各種院都翻譯為School,在美國人看來都已經是本科後學院了,學生都推定College畢業了,但我們的College在哪里?其實我們的School就是他們的College。

我們把所有的本科後教育都視為學術性的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教育,沒有把本科後的高等教育分為高等學術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沒有把School分為Academic School(Graduate School)和Professional School, 本科後的一切教育都是研究生教育,這使我們浪費了不少教育資源。只是近年來教育部才開始搞專業教育試點,現在全國有三種專業學位(指非學術性的職業教育學位,並非高學位),即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法律碩士學位和工程碩士學位。而且現在評價各種學院招生品質的標準只有一個高考,因為我們的大學過去即沒有本科教育和本科後教育的明確分別,也沒有本科後高等學術性教育和本科後高等職業教育之分別,甚至根本就沒有職業學院和職業教育,當然也就沒有它們各自的入學考試了。現在剛剛起步。

法學院(Law School)也是這樣的College之後的職業教育學院之一,由此我們亦可從一個側面認識法律教育在美國的特性。

美國人理解的綜合大學不僅要專業齊全,而且本科教育和本科後兩個層次教育都要有,而且本科後的學院是主體,但這些本科後學院又大都是職業教育學院而非我們理解的純學術性學院,並非都是博士、碩士學位教育。

這些就是我這次美國之行對美國法律教育和整個教育制度的一些片面的認識。說是片面的,絕非謙虛,因為如盲人摸象一樣,在如此短的時間裏我的所見所聞,只能是冰山之一小角,這裏寫出來僅供討論批評。還要特別指出,美國的法律教育乃至整個教育都和美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制度相適應,我們只可借鑒,不可照搬,也搬不來。因為畢竟美國是美國,中國是中國。閉門造車固然不對,全盤移植也不可行。說到底,我們還是要走我們自己的教育現代化之路。

摘自:法律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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