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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移民類拒絕入境的豁免操作指南--健康豁免
移民類拒絕入境的豁免操作指南--健康豁免
編號: AA-405
類型: eBook
類別: 移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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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說明

【用途:】
介紹因健康原因被拒絕入境的外籍人士申請豁免的操作方法。

【法源依據:】
《移民國籍法案》§INA§212(a)(1),INA§212(g)條款
《美國法典(八)》§1182(a)(1),§§1182(g)條款
《美國聯邦法規(四十二)》§34.2(d)(2)條款

【申請注意事項:】
1、因濫用毒品或嗜毒而被拒絕入境,不存在豁免理由。如果屬於此類情況,申請人應積極尋求律師幫助,以通過其他途徑取得入境。
2、如果申請移民簽證被拒,申請人可以先為其配偶或子女申請美國永久公民身份。在配偶或子女取得美国永久公民身份后,申请人再申请豁免,取得豁免的可能性较大。
3、如果申请人属于“无支付能力”人群,可以向移民局申请豁免$930申请费用。
在考虑申请人是否属于“无支付能力”,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因素:此人是否有资格取得联邦公共补助;家庭收入是否处于贫困线以下;是否年事已高(65岁或以上);是否被联邦机构裁定为残疾;家庭成员中的受供养人的人数和年龄;人道或同情因素。

相關問答
1. 請問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的情形有哪些?
  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的情形包括以下4種: (1) 明確患有“關係公共健康的傳染疾病”; (2) 未能提供已接種疫苗的證明檔; (3) 確定患有精神錯亂或生理紊亂,並且因錯亂導致的行為可能或已經對本人或其他人造成威脅; (4) 曾患有精神錯亂或生理紊亂,因錯亂導致的行為已經對本人或其他人造成威脅並且該情況很可能再發生。
2. 請問“關係公共健康的傳染疾病”具體包括哪幾類?
  目前美國公共衛生署列出的“關係公共健康的傳染疾病”包括:軟性下疳、淋病、腹股溝肉芽瘤、傳染性愛滋病(不要求為典型愛滋病(full-blown AIDS)),傳染性麻風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傳染性階段梅毒及活動性結核。
3. 關係公共健康的傳染疾病的患者取得豁免的條件是什麼?
  如果申請人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取得豁免:申請人是美國公民,美國永久居民或持有移民簽證的人的配偶,未婚子女,或合法被領養的未婚小孩;或申請人有子女是美國公民,美國永久居民或持有移民簽證的人。
4. 請問移民簽證申請時提交的疫苗證明文件應證明接種過哪些疫苗?
  文件應證明該外國人已接種預防腮腺炎、麻疹、風疹、脊髓灰質炎、白喉類毒素、百日咳、B型流感、B型肝炎的疫苗。
5. 因未能提供相關的疫苗證明檔而被拒絕入境,是否存在豁免情形?
  存在豁免情形。要求取得此項拒絕入境理由豁免的移民申請人必須證實:在入境未接種過此類疫苗,但現在已接種;或專門醫生證明接種此類疫苗在醫學上不適宜;或接種該疫苗違背其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
6. 我的父親曾經患有精神錯亂,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是否會成為拒絕入境的理由?
  因曾經患有精神錯亂而拒絕入境的理由成立的關鍵因素在於:錯亂必須伴隨會給本人或他人的財產、安全或健康安樂造成威脅的行為。如果證實其行為不會對公眾造成威脅,或過去因患有精神錯亂,而帶來的對公眾造成威脅的行為不會再發生,此類外國人准許入境。
7. 請問“嗜毒者”和“濫用毒品者”有什麼區別?
  “嗜毒者”是指:習慣性地使用麻醉藥物,對公共道德,公共安全或公共福利造成威脅的人,或某人溺於對麻醉藥物的使用達到喪失自我控制能力的程度。公共衛生署對“濫用毒品者”的解釋為:在簽證申請前的三年內有對該藥品進行試驗,比如不止一次使用的人。
8. 哪些人必須接種疫苗?
  必須接種疫苗的人群包括: · 移民簽證申請人和身份調整申請人 · 申請身份調整的政治避難者 · 在美國境外的K、V簽證申請人,但不僅僅因為未能達到疫苗檔要求就會被拒絕入境 · 將身份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的K、V非移民簽證人 · 入境不滿30天的海外領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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