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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移民法介紹 >> 配額及使用狀況

EB-5 投資移民簽證每財政年度有10,000個名額,但從未用完過。目前EB-5類投資移民名額還不成問題。剛剛頒佈的2009年1月移民排期顯示EB-5類投資移民名額在下個月還會有名額。這種情況下,外籍投資人一旦移民批准後可立即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或者申請移民簽證而無需像第二、三優先的應聘移民那樣排隊等待移民名額。
根據最近的美國國會研究服務專題報告(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Report)顯示:申請投資移民的數額在1997年為1,316位,達到了歷史最高峰,占總數的13.6%。1997年之後幾年裏,數量顯著下降,直到2005年才上升到346位。但2004年新出臺的投資移民政策之後,申請人數有大幅上升。
從1992到2004財政年,投資管道流入美國的資金累計達到近十億,投資簽證累計6,024份。在剛開始的幾年裏,跟隨家屬比主申請人多。然而,在最後三年裏,跟隨與主申請人之間的數量接近了很多。跟隨者占投資移民的67%,而主申請人占33%。
獲得批准進入美國的投資移民主要來自亞洲。在1992到2004財政年,亞洲投資人占了綠卡投資者的近83%,比第二大數量的地區高出了九倍多。歐洲是唯一多於4%的地區,總共占9%。在亞洲,2,323綠卡投資者來自臺灣,占了亞洲投資者近一半和世界範圍的39%。韓國和中國分別占世界範圍的14%和 12%,雖然和香港加起來中國的比例增加到19%。構成亞洲三大綠卡投資者數目的國家比世界送件的四個最少的地區加起來還大。
GAO估計投資者經累計投資了將近十億美元。99%的投資者基本將公司穩定在初始設立的地方。投資者的經營通常是旅館,工廠,房地產或內銷。這四種形式占了投資移民經營的61%。而且,估算投資移民的41%設立在加州。後來居上的州為馬里蘭州,亞利桑那州,佛羅里達州和維吉尼亞州,分別占11%, 8%, 7%, and 7%。
當前,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為了大量吸引外資,針對投資移民項目,美國不僅增加並培訓了能夠審理投資移民申請的移民官,而且還將所有的EB-5投資移民申請集中到加州服務中心統一審理以提高審理的效率。目前移民局(USCIS)審理EB-5投資移民的平均時間為7.5個月,審理I-829,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申請的平均時間為10.5個月。移民局給2009年度設立的審理時間目標是5個月。移民局希望在2009財政年度的第二個季度達到這個目標。
07、08財政年,投資移民(I-526)和投資移民去除條件式(I-829)申請資料如下(Regional Center和個人投資移民兩大類都包括在內):
  • FY 2007 (I-526):473 批准,148 拒絕,通過率76%
  • FY 2007 (I-829):111 批准,49 拒絕,通過率69%
  • FY 2008 (I-526):640 批准,120 拒絕,通過率82%
  • FY 2008 (I-829):158 批准,58 拒絕,通過率73%
到2008年10月31日為止,有853件投資移民申請(I-526)在等待中, 489份申請將條件綠卡轉成正式綠卡的申請(I-829)也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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