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退出巴黎協定”、"退出世界衛生組織!"、“宣布邊境進入緊急狀態!” 1月20日,美國新任總統特朗普在上任當晚簽署了一系列總統行政命令,其中還包括試圖重新修改定義“出生公民權”,剝奪部分在美出生新生兒的自動公民資格。時隔不到一天,這條總統令就引發包含了22個州檢察官的聯合起訴,訴訟聲稱該行政令違憲,並要求聯邦法院立即叫停此命令。此舉不僅在國內外引發廣泛關注,也可能引發一系列法律挑戰。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了解該行政令的關鍵內容及其潛在影響:
特朗普上任當晚在會場簽署總統行政令(圖:New York Times)
行政令核心內容
政策背景:
行政令強調,美國公民身份是“無價的和深遠的饋贈”。盡管《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障出生公民權,但行政令認為該修正案並未將公民權普遍適用于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
限制範圍:
行政令明確規定,以下兩類人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將不再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1. 母親非法居留美國,且父親既非美國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2. 母親合法但暫時性居留(如學生F類簽證、工作H類簽證、旅遊B類簽證),且父親既非美國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生效時間:
行政令僅適用于該命令發布30天後(2月20日)在美國出生的人。
實施和執行:
各聯邦機構須在30天內出台執行細則,確保其政策與行政令一致。
總統關于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圖:白宮官網)
什么是出生公民權?
出生公民權源于《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其中明確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于美國,並受其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條(圖:Constitution.Congress)
這一條款自1868年起實施,最初目的是為了解決南北戰爭後非裔美國人公民身份問題,並推翻1857年最高法院在“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案”中的種族歧視性裁決。
相關判例:
1898年的“合眾國訴黃金德案”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進一步確立了出生公民權適用于移民子女的原則。當時,出生于美國的黃金德因其父母為華人移民以及當時美國的“排華法案”而被拒入境,但最高法院最終裁定他符合第十四修正案的規定,確認了其美國公民的身份。
美國移民局于1904年拍下的黃金德照片
行政令的潛在影響
行政令基本規定如果父母沒有任何一方為美國公民或綠卡,那么嬰兒出生不會自動獲得美國公民。
例如:
1. F類學生簽證持有夫妻的孩子
2. O、L、H類工作簽證夫妻的孩子
3. 大量通過B類旅行簽證赴美產子的人士的孩子
特朗普的行政令中並沒有提及這些這些新生兒究竟該被歸類于什么身份,那么他們大概率都將被歸類為“未經授權移民”。
據研究,這種政策將導致未經授權移民的統計人數在未來數十年內顯著上升。到2050年,美國因這一政策失去公民身份的移民後代可能達到470萬人。
失去出生公民權的孩子將面臨:
1. 難以獲得教育、醫療和工作機會
2. 被迫隨父母面臨驅逐的風險,甚至可能成為“無國籍人士”
3. 對移民家庭的心理和經濟狀況造成長期負面影響
芝加哥移民團體1月20日的抗議遊行活動(圖:AP)
特朗普能否單方面終止出生公民權?
法律專家的觀點普遍認為:總統單憑行政令無法直接改變出生公民權。
憲法學者普遍認為,此行政令的法律基礎薄弱,最終可能被法院駁回。耶魯法學院教授阿希爾·裏德·阿馬爾(Akhil Reed Amar)指出:“這一行政令的範圍和影響之廣,幾乎注定會被判違憲。”
此外,法律界引用最高法院此前的判例,認為憲法修正案涉及重大問題,不能由總統單方面決定。印第安納大學法學教授傑拉德·馬格裏奧卡(Gerard Magliocca)表示:“如果最高法院認為學生貸款和新冠政策等爭議屬于‘重大問題’,需要國會立法,那么同理,公民身份這樣根本性的權利也不應由行政部門決定。”
結語:
目前,針對這條總統令的訴訟已經在馬薩諸塞州和華盛頓州的聯邦地方法院立案。馬薩諸塞州的案件由包括加州、紐約、新澤西等18個州及舊金山、華盛頓特區兩市共同提起;另一案件則由華盛頓州聯合俄勒岡州、亞利桑那州和伊利諾伊州提起。
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行政令將是其移民政策的一次重要考驗,無論是憲法解讀還是政策實施,都將面臨漫長的法律挑戰。隨著聯邦法院對訴訟的審理展開,這一爭議的最終裁決或將深刻影響美國的移民政策乃至憲法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