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美國務院在新漢普郡(New Hampshire)的樸資茅斯(Portsmouth)成立了一個移民簽證處理機構——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簡稱NVC)。它負責處理移民局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案件,並保留這些申請案件直到其接近海外領事館的審理日程。這些移民申請案件停留在國家簽證中心待審理的時間依個案會有所不同,有的只要幾個星期,有的可能長達幾年的時間,主要取決於簽證類別及申請者的出生國別。
當申請人的排期快到時(about to become current),即在該年份有簽證號碼可用,國家簽證中心就會將申請人的資料轉到申請人選擇的海外美國領事館。如果申請人選擇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申請人的資料就會被轉到對申請人居住地有管轄權的地區移民局。這需要由申請人向當地移民局辦公室提出申請,然後移民局請求NVC將案件轉到該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