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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

美國STEM就業的移民途徑:EB-1C跨國公司經理和高管
流覽次數:58    添加時間:2026/7/25    來源:美國移民局

移民途徑提供了因各種原因延長在美工作時間的機會。它們提供了可能通向美國公民身份的合法永久居留權(綠卡)。
職業移民綠卡流程通常包括三個主要步驟:PERM勞工證(如適用)、I-140移民申請、以及I-485調整身份或領事處理。EB-1類別因無需勞工證,可簡化為兩步(I-140 + I-485/領事處理);EB-2/EB-3類別一般需要完成全部三步。
被批準的永久勞工證明申請表明:
  • 申請人已對長期工作機會所在的地理區域的勞動力市場進行考察,確定沒有有能力的、合格的、空閑的美國勞工願意接受這項長期工作機會;和
  • 受益人的就業不會對類似的受雇美國勞工的工資和工作條件造成不利影響。
在取得勞工部認證後,申請人將認證勞工證明與移民簽證申請一起提交到移民局。在所有情形下,該流程都需要兩個步驟,即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請和向移民局提交調整申請(如果您在美國境內)或向國務院(DOS)提交移民簽證申請(如果您在美國境外或不尋求調整身份)。
被批準的移民簽證申請可保證您的優先日期,而這將決定取得移民簽證的順序。您只能在可立即取得移民簽證的情況下提交調整申請或通過領事館申請簽證。如果在您或您的擔保雇主向移民局提交申請期間,您可以立即取得移民簽證,那麽您可以同時提交調整申請。您有資格在提交調整申請的同時,以及在您的調整申請待批期間,申請工作許可。
移民簽證的可用性將取決於所尋求的就業類別(通常情況下,更高的優先權的可用性更大),以及移民的簽證歸屬國(通常是出生國家)。簽證排期每月由國務院發布簽證公告(Visa Bulletin) 進行更新。
根據2026年8月簽證公告:2026年8月排期出爐!
EB-1C跨國公司經理和高管
某些擁有跨國公司海外工作經驗的經理和高管可能有資格到美國為一家與海外公司有合格關系的美國公司長期工作。
如果您獲得了合格美國雇主提供的擔任主要為經理和高管職位的長期工作機會,並且您在海外相關組織擔任經理和高管工作至少1年,您可能有資格申請EB-1C類別。雖然您需要一個擔保雇主,但由於不需要勞工證明,雇主在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之前無需通過勞工部申請。
我是否具備符合條件的教育、經驗或技能?
您必須有至少1年的合格經驗。
若要確定EB-1C的資格,您必須在提交申請或最近合法非移民入境(如果您已經在美國)之前的
3年內,在美國境外以主要為經理和高管的身份受雇至少1年。
我需要有工作機會嗎?我需要一個公司為我提交申請嗎?
您必須獲得一個工作機會為一個與您的外國雇主有合格關系的美國雇主從事主要為經理和高管職位的工作。該美國雇主必須為您提交一份申請。
合格的關系
如果美國雇主是外國公司、企業或其他法律實體的附屬機構、母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則存在合格關系。為了根據法規和條例建立合格關系,申請人必須證明受益人的外國雇主和擬議美國雇主是同一雇主(例如,擁有外國辦事處的美國實體)或具有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的關系。
美國雇主和至少一個海外合格組織必須在簽證發放或身份調整之前繼續經營,而且美國雇主在提交申請時必須積極從事經營活動至少1年。
合格的職位
若要符合EB-1C類別,您必須到美國為合格的美國雇主從事主要為經理和高管職位的工作。管理能力包括管理、監督和控製某些人員或組織職能的人事和職能經理職位,而執行職位包括指揮管理、製定目標和策略以及在組織內行使廣泛的自由決策權的執行職位。
我將以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國長期工作(沒有時間限製),還是以非移民身份在特定時間內臨時工作?
如果您被授予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您將會在美國長期工作。
文章來源:美國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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