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可以幫助確認交流訪問者將要參加的培訓專案符合你的教育和經驗,符合國務院規定。擔保人還可以核對你是否符合J-1簽證培訓的要求,監控你的培訓,向你提供重要的材料以及你和公司、擔保人三方之間的合約。
2003年2月15日,美國國務院使用了“學生及交流訪問者資訊系統”(SEVIS),以加強對在美國的學生和交流訪問者的管理。
這是移民歸化法案的一部分。J交流學者專案是為了促進知識的交流,加強國家間的相互理解。為了達到這些目標,國會制定了第212(e)部分,以確保數量龐大的交流學者在專案結束的時候回國。這一規定並不適用於所有人。它適用于接受美國或本國政府資助的交流學者。如果交流學者所屬國家在美國國務院“技能名單”內,且名單包括的交流學者的專業技能,也適用該部分規定。很多國家都會由一份技能名單,裡面包括了國家繼續發展所需要的重要的專業技能。
如果適用該部分規定,交流學者不能保持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或獲取在美国短期工作的签证(H或L),直到在本国停留2年为止。在有些情况下,交流学者可以获得回国两年居住的豁免。
這樣做是為了使你的國家從你在美國的經驗受益。作為交流訪問者,你來美有特定目的,如參加學習專案或研究工程。如果你適用這項要求,該要求會阻止你在目的達成後繼續停留美國,並確保你在回美之前至少在本國居住兩年。
適用這項要求的J-1簽證持有人應該:1)直接或間接接受政府為交流而設的資助;2)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包含在交流生技能名單內;3)通過美國醫學系畢業生教育委員會的擔保,在美參加畢業醫學培訓專案。
這是一份很長的研究和工作列表。大約20年前,美國國務院向很多外國政府發送了這份列表,詢問各國是否缺少擁有這些技能的人才。Federal Register(即《美聯邦政府官報》,該官報每天都會出版,在很多大型圖書館中可以找到)上有這份列表。
USCIS全稱為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它是美國政府處理在美外籍人士事務的主要負責機構。USCIS對F-1身份人士享有管轄權。在2003年3月以前,USCIS被稱為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INS),移民及歸化服務局。在一段時間內,它被稱為是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BCIS),公民及移民服务部。有时候它也会被直接称为CIS。
SEVIS全稱為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s Information System,學生及交流訪問者資訊系統。SEVIS負責儲存並報告F、J、M非移民的資訊。
DSO全称为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指定校方负责人。指定校方负责人有责任向移民局报告并更新关于F-1学生情况的信息。指定校方负责人还要就F-1学生作出判断,如学生是否应当削减课程或参加实务实习。
F-1签证是美国领事馆发放给想要在美国某学术机构全时学习的外籍学生的非移民签证。
OPT 是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的簡寫。它是讓外籍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到校外運用於實踐的一種臨時工作許可。
第一,必須是全日制(Full Time)學生; 第二,在遞交OPT申請之前至少上完一學年的課程;第三,遞交申請時有有效的學生身份;第四,準備從事的工作與自己所學的專業直接相關。
只要F-1 學生再攻讀更高的學位,在每個學業結束後,都可以申請一次為期一年的OPT。例如,一個F-1 學生在大學本科畢業後可以申請一次為期一年的OPT實習; 如果這個 F-1 學生留下來繼續攻讀碩士學位,他在上碩士課程滿一年後還可以再申請另一個為期一年的OPT;如果他以後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在得到博士學位後,他仍然可以再申請並取得第三個為期一年的OPT 。然而如果他在拿到碩士學位後又再次讀另一個同等級學位,他畢業後將不能申請OPT。
移民實習期延長17個月的新規定適用於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學科。
如您只在美國境外作短期旅行,您的簽證尚未到期,且您仍然在I-20表上所示的學校學習,那麼您無須新的簽證。
根據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處要求,學生可在離開美國後5個月內重新入境。如您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5個月,我們強烈建議您重新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