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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短期培訓的途徑
流覽次數:6354    添加時間:2010/6/29    來源:Sunny Sun

赴美短期培訓,一般來說可以有三種方式:B-1H-3J-1簽證。但是,受訓者該如何選擇呢?USLawChina在此將該三種方式優、缺點整理如下,希望讓讀者有一定的瞭解:
簽證類型:B-1商務簽證
優勢
1. 快速:向領事館遞交申請,就會很快得到美國領事館對B-1簽證的審理結果
2. 文件比較簡單---主要是美國培訓方的信函

缺點

美國培訓方不可以向受訓者發放薪資;美國培訓方可以向受訓者發放合理的現金開銷補助。
以下情況下不利B-1培訓簽證的申請:

1. 培訓計畫將會持續超過數月;
2. 受訓者未被美國之外的國家聘用;
3. 受訓者為單身的年輕人士(即:與他/她的居住國沒有緊密的聯繫)。
4. 風險最大,因為美國駐海外領事館官員擁有最終“當場”頒發B-1培訓簽證的權力。

注釋

如果受訓者來自于免簽證國, 根據簽證豁免計畫也可能作為“WB”進入美國(但是停留期限為90天)。

簽證類型:H-3臨時培訓簽證
優勢
美國培訓方可以向受訓者發放薪資

缺點

1. 要求美國培訓方向移民局遞交申請。申請批准後,受訓者才可以向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
2. 申請準備時間、移民局判決以及簽證的頒發所需要的時間各有不同,但是通常需要10-12周
3. 申請必須證明已制定好培訓計畫,根據該計畫中受訓者將不從事生產性工作
4. 沒有課堂培訓,完全是在職培訓會導致移民局拒絕申請

注釋

1. 最長期限為24個月
2. 重要的是有著具體的培訓計畫,該培訓計畫通過美國培訓者採用的各種階段來提高受訓者
3. 必須提高移民局詳細的培訓計畫—不僅僅是簡要的綱領

簽證類型:J-1
受訓簽證
優勢
1. 不需經過移民局作業
2. 美國培訓方可以支付薪資給受訓者

缺點

受訓者可能受J-1回國兩年居住的限制,即:受訓者在完成美國培訓項目後,不能直接在美國獲得H-1B、L-1或者綠卡身份,而必須先回國居住滿兩年。

注釋

最長期限為18個月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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