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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知識產權組織機構之簡介
流覽次數:4479    添加時間:2012/10/12    來源:Sally Nie

美國知識產權體系是世界上最為完善的體系之一,除了其完善的知識產權立法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在美國國內有絕對數量的知識產權組織。這些組織各行使其職,共同構建起美國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那麼在美國究竟有哪些知識產權機構呢,這些機構又承擔著怎樣的職責呢,下面USLawChina將為您一一揭曉。
 
1.美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組(ABA-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ction)
美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組(ABA-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ction)是世界上最大的知識產權組織,也是美國律師協會(ABA)最早的一個分組。自1894年以來一直致力與完善美國知識產權立法及執法。
 
2.美國知識產權法協會(The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 簡稱"AIPLA")
美國知識產權法協會(The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 簡稱"AIPLA")是一個全國性的協會,主要研究個人及公司實踐、政府服務和社團活動,由16,000個會員組成。廣泛涉及到專利、商標、版權、不正當競爭及知識產權的其他領域。AIPLA坐落于維吉尼亞州阿靈頓,由董事會和21名員工來管理。
 
3.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中心(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rver)
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中心(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rver)自1997年3月就已經開始在網上提供有關專利、商標及版權的信息,每年的信息量接近15,000,000頁。提供的資源包括綜合鏈接、一般信息、可供大家討論專家論文及論壇等。
 
4.美國貿易代表處(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簡稱”USTR”)
美國貿易代表處(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簡稱”USTR”)是美國政府行政部門,美國總統辦事機構的一部份。它負責在雙邊或多邊的層面上推行美國的貿易政策。自1980年起,美國貿易代表處就開始在世界推廣知識產權法,極大地影響著世界知識產權法律的發展。
 
5.美國專利商標局(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簡稱”USPTO”)
美國專利商標局(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簡稱”USPTO”)是美國商務部下屬的一個機構,為發明家及他們的發明提供專利保護、商品商標註冊和知識產權證明。主要職能包括專業授權與商標註冊;為發明人提供與其專利或發明、產品及服務標識相關的服務;通過實施專利與商標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管理專利、商標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事物,并向總統和商務部長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出謀劃策;為商務部和其他機構提供涉及知識產權事務的建議和幫助;通過保存、分類和傳播專利信息,幫助、支持創新和國家科技發展。
 
6.美國司法部(USDOJ)
美國司法部(USDOJ)是美國另外一個維護知識產權的部門,在知識產權方面,它的主要職責是保護知識產權和執行知識產權法律。在這裡您可以找到關於知識產權的最新動態、峰會及各種演講。
 
一個國家知識產權要得到很好地保護,各種知識產權組織機構是不能少的。從民間的自治組織到國家的政府組織,應當相互配合,共同繁榮和發展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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