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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小孩改名或可不必出庭,F-1學生身份如何恢復
流覽次數:3041    添加時間:2013/8/5    來源:美國法律聯營網

賀秀娟律師長期從事移民法和家事法執業,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流覽瞭解,獲取有用的信息。 最近,我們收到詢問小孩改名以及F-1學生身份如何恢復的問題,列舉以下兩位客人的情況,供讀者參考。

臺灣Amanda諮詢:
請問小孩(6歲)人在海外可以申請美國護照改名嗎?當初出生登記是在橘郡。若是需要人到美國,大約須停留美國多首時間?我們現在人在臺灣。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回答:
加州改名是先向法庭申請,法庭下達庭諭後,再到辦理護照的機構遞上舊護照、庭諭及申請表,即可當即獲得新護照。

在加州的Santa Clara County改名一般不需要親自到場,但有特殊情況,若在法庭聽證至少兩個開庭日前收到書面異議,則要經過法庭聽證程序,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需要親自到場了。委託辦理過程中,關於資料方面,您只要向我們提供相關身份資料掃描並E-mail給我們即可。

幫小朋友改名的情況可能比成年人更改自己的名字要複雜一點,例如,改名申請是否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提出,您是否能夠在Santa Clara County借到親友的地址來用,便於我們在這裏為您的小朋友提出改名申請。

如果您方便,可在加州時間工作日(週一~週五)的9:00~17:00致電我們1-408-255-1588,或請留下電話號碼,我們會致電給您,瞭解一下詳細的情況,確定具體委託事宜。

Mrs. Shen諮詢:
請問我拿到臨時綠卡後三個月婚姻終止時就可以自己轉正了麼?自己轉正時我能回國嗎?另外,假如拿到臨時婚姻綠卡但是轉正失敗了,還可以Reinstatement到學生簽證嗎?您可以幫忙做這個嗎?大概收費多少呢?多謝!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回答:
一般來說需條件式綠卡持有者在兩年到期前90天內必須和丈夫一起提出去除條件式綠卡申請。得到批准才能得到永久綠卡,否則將失去綠卡身份。如果在這之前婚姻終止,可單獨申請去除條件式,但需滿足一定條件,如證明你當初婚姻關係真實性等。關於婚姻終止單獨申請綠卡的情況,請參考我們的介紹文章:
離婚過程中,如何申請I-751去除有條件的居民身份
如何爭取離婚相關權益 離婚後可否自己申請正式綠卡
另外,沒有拿到正式綠卡前一般不要隨意回國。

F-1 Reinstatement申請必須提出學生失去F-1身份是由學生本身不能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或者證明如果不能恢復到F-1身份的話,申請人會遭遇“極端的困難”(Extreme Hardship)。如果移民局拒絕了恢復身份申請,在美國就屬於非法停留。非法停留會對以後的申請產生影響,嚴重的話,在美國非法停留180天以上,1年以下,會禁止3年入境美國。F-1 Reinstatement比較複雜的,也有一定的難度,費用視個案具體的情況而定。您在諮詢婚姻問題時可以一併提出尋求建議。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說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www.jessieh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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