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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首次赴美就遭遣返,3個致命錯誤讓10年美簽變廢紙
流覽次數:3197    添加時間:2017/4/20    來源:休斯頓華人資訊

美國海關可以管的再寬一點嗎?
 
“手握10年美簽,從此入美變坦途”已然成了夢想,美國先是要求十年美簽旅客在入境前填寫EVUS電子資訊登記,隨後在入關時又頻頻查華人手機等聊天記錄“一言不合”就慘遭遣返,就連美使館面簽也時長變長、問題刁難……而最近美國海關又整出了新的么蛾子
 
第一次赴美竟遭海關遣返!
 
前幾天3月28日,一位四川25歲遊客梁先生入境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第一次來到美國的他緊張又興奮!然而,他連踏出機場的機會都沒有,他的美國之行就這樣結束了….
 
梁先生的姑姑在機場外等到半夜都沒有見到侄子的蹤影,後來才得知,梁先生下了飛機就被海關關進了“小黑屋”,一番談話後竟直接遣返回國,十年簽證當場作廢 !梁先生饒了大半個地球飛過來,姑侄卻連面都沒見上。奇怪的是,梁先生第一次使用十年美簽,也是第一次赴美,不僅沒有任何不良記錄,為了保險起見,買了往返機票,在美國的姑姑還是先給他寫好了邀請函。此次純粹的探親和旅遊,為何會遭到海關不近人情的遣返呢?
 
多次赴美被關“小黑屋”!
 
就在事發的第二天,3月29日下午5時左右,同樣在洛杉磯國際機場,來自上海的劉小姐手持有效的十年美簽,再加上之前已經來過美國,又無任何逾期等不良記錄,在毫無徵兆之下,被海關直接帶進了“小黑屋”
 
海關的理由更是讓她有點摸不著頭腦,今年2月劉小姐曾經受美國表演方邀請赴美演出,這次時隔一個月她再次以旅遊目的入境美國竟被海關質疑“為什麼來美如此頻繁?”隨後的1個半小時裏,她被搜身,被查微信,並且不斷的被海關質疑究竟是來旅遊還是工作?雖然折騰半天她還是入境了,但她仍心有餘悸的說今年一定不敢再來美國了,因為當時身旁負責翻譯的華人官員的一句話,讓她心頭一緊:“旅遊簽證一年來一次就好!”
 
解讀”十年美簽“背後的海關“潛規則”
 
十年多次往返美簽看似誘人,可我們還沒來得及和它過完“蜜月期”呢,美國移民局USCIS就聯手美海關CBP,正在不斷的提出一些“隱形”附加的條件!這些隱秘規則不看不知道,一看真的嚇一跳!
 
“年輕、單身最易遣返!”
 
梁先生的姑姑看到這樣的結果實在不甘心,隨後去諮詢了律師,律師分析梁先生雖然持有十年美簽,也是以旅遊為目的入境,甚至有往返機票作證,但可能問題就出在了這機票上。梁先生的回程機票顯示的是5個月以後,雖在海關單次停留6個月有效期之內,但依然太長,這就是所謂海關的“隱形規定”之一
 
再其次,律師分析因為梁先生很年輕,又是單身,這樣的身份加上這麼長的停留時間會更讓讓海關懷疑,“來了就不走了”
 
因為在他們看來,年輕人適應生存能力強,而年紀大點的人,海關則不太在意,因為他們往往在國內有非常穩定的家庭關係、社會關係,來美生存能力也差,而20幾歲的人則不同,總之,海關對於不同年齡人的出發點是不同的,“越年輕越容易被海關質疑!”
 
“旅遊簽證一年來一次就好!”
 

這是海關官員當時對被關小黑屋的劉小姐說的一句話,專業律師提醒大家也莫恐慌,並不是真的只能一年來一次,而是提醒我們注意來美的頻率,高頻率直接讓海關懷疑入境目的不純!這才是這句話背後真正的含義!
 
十年多次返簽證上標注M或2、3等字樣,這意味著在簽證有效期間內可多次進入美國,但是對於多次往返的旅遊簽證,必須是以同樣旅遊的目的進入美國!
 
移民律師解釋,大部分短期內多次入境美國,一年3次、4次甚至更多,除非有讓海關信服的合理解釋,否則在美國海關看來這些行為可能不符合正常旅客,很容易被會認為你到美國的目的和簽證不符。
 
例如B-2旅遊簽證持在3年內來美6次,總共停留時間超過二年半, 而現在又在離美後不到2個月申請再次入境,在這一情況下,機場入關處官員可能認為該人士有意圖利用臨時性質的B簽證達到在美長期滯留的目的。還有可能被懷疑是否拿著旅遊簽證,在做美國代購、非法打工、在辦理移民等等,而這也是很多華人被關“小黑屋”的主要原因。
 
入境頻繁可能的後果:
 
①被關小黑屋
網友Patrick:今年年初在邁阿密入境美國,10天內2次進美國,海關直接請我到屋子“喝茶”, 盤根問底!這其實已經是我第5次來美國了,感覺紐約入境審查還好,邁阿密簡直慘不忍睹…
 
②下次入境時間變短
網友小卡喵:我去年到今年入境美國3次:第一次入境呆了3個月,第二次入境呆了4個月,這次第三次入境,海關只給了一個月。
 
③拒絕入境
一名自中國福州持十年旅遊簽證來美的60多歲婦女,去年飛抵芝加哥歐海爾機場入境時,因無法向海關官員提出有力的入境目的,遭取消10年美簽,並當場被拒入境遣返中國。大媽是去美國照顧孫子的,之前已經在美國呆過6個月了,臨近期滿之前8月份回國了,10月份想再次入境。簽證官則認為她入境並非是純粹的旅遊,而又非法打工傾向,(在美國,父母帶孩子被認為是給薪酬的工作)所以直接取消簽證。
 
“停留越長,風險越大!”
 
除了入境頻繁外,在美停留時間也是海關關注的重點!律師再次強調,來往次數越頻繁,待的時間越久,就越容易引起移民官的懷疑。
 

案例中的梁先生雖然有往返機票,但是沒有提供這5個月的行程安排,包括來美要有什麼重要場合、事情,具體出遊計畫、生活開銷如何支付等都沒有給出明確說明,如果純旅遊加探親就要呆上5個月之久的時間,這也是海關懷疑的一大重點。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
 

① 美國官方雖然規定,B類簽證入境美國最長停留時間是6個月,但海關工作人員計算訪客在美停留日期,並不是按照日曆年(CalenderYear)來算,而是按照年度週期,即從訪客入境美國當天起向前推一年,如果訪客在這一年中在美停留時間超過六個月,再次入境時就有“逾期居留”的問題,被海關盤問甚至被送往“小黑屋”、遣返的機率很大。並且律師提醒,最好不要呆滿6個月。
 
②不是所有的B2/B1旅遊簽都是最長6個月的停留時間。你的停留時間最終由美國入境官員說了算!他們有權決定:“是否讓你進入美國,以及停留多久。”官員當場會蓋印戳,記錄下是否讓你進入美國及留到幾號或停留多久的時間,這個印戳就是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多久的官方紀錄。你必須在到期最後一天離開美國,否則會嚴重影響下次入境。
 
手握十年美簽 你也要做足準備!
 
這麼說來,難道十年美簽的規定已經相同虛設?
 
其實不然,律師解釋按照美國海關官網規定,來美國旅遊、探親、訪友、尋求醫療服務、商業談判、短期培訓、參加秀展、甚至法庭出庭都屬於B類旅遊簽證的範疇,只要每次入境都目的與規定相符,停留時間不要過長就比較安全。
 

對於年輕、單身人士,或者近期有頻繁入美需求的人而言,最最關鍵的是,在海關有質疑時拿出有力證明!
 
準備一份細節充分的旅遊計畫,重點強調來美的目的,行程安排,並經得起推敲,禁得起海關詢問。還有往返機票、美國友人邀請函、秀展邀請函、醫院預約郵件等等,這些準備並不一定能保證海關不會縮短你停留的時間,或者進一步的審查,但至少可以為你增加順利入境的砝碼。
 
同時律師還建議,在美國單次停留時間較長時,下次最好相隔儘量長的一段時間再入境。
 
畢竟,美國海關官員,他們有著決定你入境“生殺予奪”的大權!
 
 
文章來源:
休斯頓華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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