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不再是“護身符”?美國司法部表態:有權隨時撤銷永久居民身份
流覽次數:911 添加時間:2025/5/19 來源:大紐約華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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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美國移民政策持續收緊,綠卡(永久居民身份)不再是“自由出入美國”的保證。美國司法部日前在聯邦第三巡回上訴法院表態,稱司法部長擁有權力“重新評估並撤銷”綠卡持有者的合法身份,引發華人社區高度關注與不安。
在舊金山工作的華人Barry分享了近期親身經曆。他表示,兩周前帶剛獲得移民簽證的父母從廣州首次入境美國,入境時在舊金山國際機場就被邊境官員嚴肅提醒:
“綠卡持有者必須每年在美居住至少180天,否則再次入境可能會有麻煩。”
Barry認為,官員言下之意,是在強調當前移民政策已大為收緊,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身份受影響。“我決定讓父母至少待滿一年,觀望政策風向,再考慮是否回中國探親。”
5月13日,司法部律師在上訴庭明確指出:即便持有人已經取得綠卡多年,政府仍可基于安全、欺詐、居住記錄等理由,重新撤銷其永久居民資格。若法院最終裁定支持這一立場,聯邦政府將擁有更大自由度,在無需提前警示的前提下,隨時取消永久居民身份,即使綠卡已經持有十幾年。
這一說法被批評為對“正當法律程序”的破壞,移民權益團體表示:永久居民身份不該是“隨時被收回”的特權。
除了綠卡,簽證也受到新政影響。近來已有多起國際學生簽證被無預警吊銷的案例,包括達特茅斯學院的26歲中國博士生劉曉天。部分在美留學的學生表示,現在連國內航班都不敢搭乘,深怕一旦出事,連申訴渠道都沒有。
在聖地亞哥加州大學讀博的一位學生坦言:“本來計劃暑假和朋友去夏威夷,但現在看到全國到處都是簽證被撤銷的案例,不敢冒險。”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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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綠卡持有人在國外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但不足1年,再次入境時將面臨盤問與審查,需提供證據表明自己仍有美國“永久居住的意圖”。
· 停留超過1年,需提前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否則可能被認定自動放棄綠卡。
Barry對此深感壓力。他原本計劃讓父母停留半年後回國探親,但邊境官員的反複提醒讓他改變了計劃:“現在政策模糊,還是多住半年保險。”
目前綠卡仍可用,但已不再等同于無憂無慮的身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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