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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離婚,上億美元的巨額收藏品要如何分割?
流覽次數:4614    添加時間:2012/8/9    來源:Sally Nie

      近日美國金縣高等法院一則離婚判例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除了當事人的影響之外更重要的是當事人價值一億多美元的收藏品。這一判例可成為法院在離婚案件中分割收藏品很好的學習例子。下面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帶您一起瞭解這一案例。

      本案當事人克裡斯多夫.拉爾森(Christopher Larson)是一位微軟公司的退休經理,畢業於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克裡斯多夫.拉爾森在他16歲的時候就開始在微軟公司做兼職。在他大學畢業后,他同意正式為微軟公司工作,但要求微軟公司給予他同等的股份,於是他投入56.60美元, 並獲得微軟公司56,600股的股份,後來這56,600股價值不斷上漲,到目前為止已高達數億美元。本案另一位當事人茱莉亞.卡爾霍恩(Julia Calhoun)是一位慈善家,畢業於美國西雅圖大學。通過比爾.蓋茨介紹雙方當事人與1986年結婚,2009年開始正式分居。雙方當事人其他的夫妻共同財產很快就分割完,但對價值過億的收藏品卻 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這些收藏品不僅僅是具有貨幣價值,更具有欣賞價值。一時間價值連城的收藏品成為他們離婚的絆腳石。雙方當事人曾兩次試圖通過協商各取得價值5,100萬美元的收藏品,但兩次都失敗了。於是分割的重任就落到了法院身上。

      當事人的收藏品有47件,包括43幅畫,這些作品都是出自像威廉.梅里特.切斯、德裡克.丘奇這樣的名人。或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賣掉這些收藏品,然後直接分割收入,但是對收藏品來說這樣 做是十分不科學的。除了雙方當事人不會同意外,從經濟學來講一下子有這麼多的收藏品出售,其價格勢必會很低。法院爲了能更好地解決這些收藏品的分割問題,除了要考慮實用之外,還需要考慮雙方的情感因素,因此 ,法官要求雙方當事人分別提交自己對收藏品分割的書面意見。卡爾霍恩為此寫了七張紙,逐一闡明對每件收藏品分割的意見,并說明了自己對部份收藏品的情感。而拉爾森的意見就顯得商業一點,他希望他的收藏品 能夠分割得公平且多樣化點。他要求所分得的收藏品價值必須維持在摩根大通銀行授信額度之上,而摩根大通銀行只會接受價值750,000美元及以上的畫作為抵押。同時他表示他需要更多的畫來裝飾他的墻。

      法官通過對雙方當事人的意見進行分析,得出卡爾霍恩最關心的是一種情感,即對一些畫的喜愛;而拉爾森主要目的有兩點,一是要維持自己所分的收藏品的價值要在750,000美元以上,二是所分得的畫面積要盡可能的多。於是法官先粗略地判定雙方各分得價值5,000萬美元的收藏品,然後將所有的畫根據其單位面積價格分成價值相當的兩部份。最後卡爾霍恩分得每平方英寸估價3,082美元的19幅畫;拉爾森分得每平方英寸估價1,942美元的24幅畫。最終卡爾霍恩分得她最想要的幾件收藏品;拉爾森的24幅畫可覆蓋25,505平方英寸的墻。在法院作出判決后,卡爾霍恩及拉爾森根據雙方自己的意願與對方交換了部份收藏品,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一旦涉及到巨額財產,尤其是財產種類很多時,離婚將變得非常複雜。金縣高等法院能綜合雙方當事人的情感因素和各自的目的及能實際解決問題的宗旨,最終做出一個行之有效的判決,確實是非常有創意的嘗試,非常值得其他法院借鑒。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說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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